愛主的彼得 2~1
愛主的彼得 2~1
文/田輝煌
引言:根據約翰福音記載,當彼得首次見主面時,便將其名字西門改為〝磯法〞,即彼得之意 (約一42)。過些之後才有在海邊呼召他們的動作 (可一16~18)。
然主耶穌有時別稱他叫巴約拿 (太十六17)。其傳福音的史跡,載於使徒行傳裡,這亦是教會初期歷史;其中一~十二章稱彼得傳,十三~二十八章稱保羅傳。然不乏其他工人的參與,但他們兩位是主要的角色。Infact,保羅亦稱彼得為教會三大柱石之一 (加二9)。馬石義夢見三根柱子從天而降。
有次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即黑門山麓的境內),因他認識主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而蒙主的應許 (太十六13~19)。以下便來談談他…
一、立志跟隨主 (太四18~20,可一16~18)
(一) 真是撇下所有跟隨主 (可一18)。
(二) 蒙主應許工作必「得人如得魚」 (可一17)。
(三) 主應許報償 (太十九27 → 28f)。
Infact,立志跟隨主是「愛主」的表現 (太十37),且有賞賜 (可十28~30)。
二、主對他的期待
(一) 他曾三次不認主 (太二十六31~35,路二十二32,54~62),這是他在跟隨主的方面,所出現的「偏差的行為」,為此他亦不諱言要馬可詳載清楚 (可十四66~72),以為激勵服事主的心志,與更加記念主的愛。西屯陳金雪、香港陸伯伯…
(二) 主的期望:
1. 要他記得主的代禱和交代 (路二十二31~32) → 當時他是不明白的 (二十二33f)。
2. 用愛跟隨主 (約二十一15~17)。
(三) 他的改變。
當耶穌升天後聖靈降下,他不改初衷即愛主不落人後。他領先作見證 (徒二14~42) → 當時有3,000人受洗,是他曾許下的諾言(路二十二33),且甘心下監牢三次,甚至挨打,幾乎要死被殺 (徒四1~3,五18f、33、40,十二1~4)。最後是照主的預言殉道 (約二十一18f),其表明不讓主失望。據說於64AD(or說67AD)時,因羅馬尼祿皇帝的逼迫,被倒釘在〝顛倒〞的十字架而死。
(未完待續)
20240422 愛主的彼得(三) -- Sis. Angel Tien 田珍寶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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