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31, 2016

回應‘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


回應‘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
      本文是對一篇以“真道一次交付,逐漸顯明” 為題目的講道錄音稿的回應。雖然是同一個人所講,而且是同樣的題目,這篇講道卻與2005年在聯總真理研究會所寫出提交的討論文章,有很大的不同。在原先的文章中所用的例子在這篇講道中卻找不到了。講道者的主要意圖是很清楚的:表面上看起來,真耶穌教會所得到啓示比使徒時代更深奧。其真正的目的是:真耶穌教會已經得到了超越道理根基的真理,甚至是使徒們所不知道的。
       1. 聖經裡面的真理,是不是不改變的東西?

      我們的信仰由兩個要點組成。第一,我們的信仰必須建立在真理上,而且我們的言行舉止必須依據神的話(聖經)。真教會的信徒已經接受了共信之道(信仰)(多一4), 這裏也清楚地表明說我們的信仰必須建立在同一個真理的根基上。這是爲了保證我們所得到的信仰就像彼得所提到的‘寶貴的信仰’(信心)是一樣的(彼後一1)。在這裏的“得到”原意是“得到神聖的旨意”。“一樣寶貴”這句話包含著有同等的地位、立場、價值的意思。爲了要得到同等地位、立場和價值的信仰,真理是不能改變的。聖經沒有一個例子可以說明真理是可以改變的。
       2. 回頭看1917年的信仰,你會很困惑
      我們有必要區分‘在同樣一個道理模式的前題下,從不同角度來理解真理(信仰)’與‘改變真理(信仰)’之間的不同 (提後一13-14)。前者並沒有與教會從神所領受的真理發生衝突(林前三11)。例如,第五印所描述那些求伸怨的人;他們是否已經被殺害或只僅是為神的工作受威脅和迫害呢? 聖經有支持‘僅是指被殺害’的跟據,啟示錄最終談論到神為這些人伸怨。 他們為了信仰流血,犧牲他們的生命(啟十五5;十九2; 太二十四9; 申三十二43;王下九7)。然而,聖經也有支持‘僅是指受威脅和迫害’的依據。保羅說他常帶著基督的死(詩四十四2;羅八36;林後四10;十一23)。整體上來說,兩者在第五印的真理和聖經的解釋上,並沒有任何矛盾的地方。反而,他們提供了聖經真理連貫的理解。當然,我們有需要在聖經上下文分析的部分上,做更準確的詮釋。
      後者確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事實。它違反聖經基本的原則,并且混淆了一次清楚的真理。例如,強調割禮為得救必須條件接,確是違反了得救源於恩的真理(十五2)。不可避免的,使徒們必需全力以赴衛護他們一次所領受的道理,竭力爭辯,來揭露這錯誤的教導。當割禮沒有被強調為得救必須條件接時,只要信徒能夠尊行命令,實踐割禮與否就不會成為教會的問題了(林前七19)。接受和容忍‘講靈言不是得聖靈為一的證據’觀點,會造成教會為無法知道誰已領受聖靈的疑惑。這錯誤的教導拆毀真理的基礎和違反聖經的原則。這就是更改真理了。
      在這裡我必須講明一個要點:個人不成熟的知識觀點與無知,不能成為改變真理的理由。缺乏了解真理有源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首先,我們可能沒有深入研究聖經,來證實我們所相信的是真實的。其次,驕傲的心不僅造成不願聽他人或教會的教導,而使其相信教會的教導是不准確的,並且可隨時改變。如果我們固定了想法,認為個人真理的認知是獨立的,與教會道理模範無關,這實在是偏離真理,墮落的開始。
      以外界挑戰我們的信仰為理由,而更改真理是不對的。對於每個問題,神總是有解決的方法。實際上,我們不應該憂慮他人對我們的看法。我們首要關注的,應該是我們是否還保有一顆傳講原始純正真理的心。歸根到底,人不能接受教會的真理是源於內心的反抗,自以為是,而差錯不在於所謂真理發展的歷史上。
      在此,我可做個結論:‘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講道者的煩腦,是出自於不願接受教會的教導。雖然他聲稱為真教會真理的發展而感到煩腦,實際上,他使用這所謂發展的困難,來鼓吹‘在每個世代,真理是會改變的’說法。這是他的手段,為了要發展他所認為準確的真理模式。根據吳老長的論文,此講道者所談到本會歷史的資料,有些是不准確的。
       3. 使徒教會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保羅同工都是應該被咒詛,因為他們所傳的跟保羅不一樣。
      這樣的說法是誇大的,而且僅僅是猜測而已,並沒有根據的。如果我們再看一次(加一8-9)。保羅並沒有說“我”,而是說“我們”,他說如果有工人或者甚至是天使所傳的跟他們(我們)起初所傳的不同,他們就應當受咒詛 。從保羅用“我們”這個字眼可以讓我們看到,使徒教會的工人從主所領受的教導是一致的,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因爲時間或者環境的改變而另傳一個福音。這跟使徒教會早期所立下的道理基礎是相符合的――教會必須遵守使徒的教訓(徒二42)。
      應用(彼後三15-16)來說明保羅的教導跟其他的工人不同是曲解聖經。第一,這幾節經文談到保羅所寫的書信有些是難明白的。在此彼得談到的是有關主的日子和基督的長久忍耐的事情,原因是因爲他不願意任何人沉淪。“難明白的”不是說他們所傳的有何差別,其實 “難明白的”問題主要是是發生在那些無學問(不願意聽和領受教訓的人)和不堅固的人身上(沒有道理基礎的人)。
      (腓三15-16)所談到的是追求屬靈的完全。只有那些已經得到了從上面來的選召的信徒才能達到屬靈的完全。保羅呼籲那些成熟的信徒要與他一同追求完全。“若在什麽事上存別樣的心”是指著在這一件事情上跟保羅有不同的想法。如果是這樣,保羅相信有一天神會指示他們要追求像基督一樣的完全。這些人需要改變他們的態度來接受保羅的教導。這段經文所談的,不是在信仰的團體中有不同的道理觀念和接受了不同的福音。
     (腓三16)並沒有談到,不同的工人之間對道理會有不同的領悟,或是他們在道理不同的前提下還能一起工作。保羅所說的是,每個人在追求完全的道路上,所能達到的程度不同,但是他們還是要保持合一,而且要不斷地追求。
      當然,保羅所論到的受咒詛是跟割禮這件事有關。然而,這個警告不是單指著某些特別的事情來說而已。完全遵守主耶穌純正的話語和合乎敬虔的道理是每個基督徒都必須要做的(提前六3)。 保羅在加拉太書教導信徒不僅僅只是有關割禮的事情。他還教導了他們有關聖靈、基督裡的自由、遵守誡命的道理。請問,如果他們故意違背了這些教導,他們會不會被咒詛?難道這樣的原則不能應用在今天的教會嗎?如果有人傳一個福音,把教會搞得烏烟瘴氣 ,難道他就不會被咒詛嗎?如果有人要試著傳一個與我們起初所領受的不一樣的福音,我們當用敬畏的心謹慎思考、分辨和捍衛。
       4. 什麼叫做真理?
       真理就是誡命,也就是神的話(約壹二4-5)。真理也是聖靈,所以被稱爲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7;約壹四6)。你的話的總綱是真理(詩一一九160)。耶穌基督包含了所有的真理(弗四21)。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顯然教會(真耶穌教會)就擁有了神完全的真理(提前三15)。 問教會到底有沒有握住真理這個問題,會讓信徒有許多的疑惑。如果是這樣的話,保羅對提多的話就不適用了-就是我們有共信之道(多一4)。如果工人的信仰可以不同的話,那彼得所談到同樣寶貴的信仰也是多餘的。
      雖然道理是深奧的,就像保羅所傳講的(彼後三15-16),但是我們不能因爲這樣就輕易地離開了教會傳統的道理。無可否認的,聖靈是無限量的,但幷不意味著聖靈的啓示是輕率的。聖靈是有秩序的靈。他不會賜予教會互相排斥的真理原則來混亂他自己所建立的教會。從保羅對提摩太的教訓當中,聖靈是要幫助我們牢牢地守著那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一14),如果道理是隨時可以改變的,那我們就不需要靠著聖靈守住我們所領受的道理了。
       5. 我的定義是真理可以被改變的; 在耶穌基督顯明之後,這個真理變成影子了。
      可以叫人活的誡命,不等于說就可以賜生命給人(羅七10)。律法只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加三24),把人帶到基督面前,使我們能因信稱義,就是藉著相信基督得到生命。 當圣經談到律法可以救命,這個救命不能理解為可以將人讓從罪中得釋放。理由是因為律法不能使人稱義。誡命可以拯救(詩七一3)包括告知我們何為罪,幷且當一個人守律法的時候他就不會犯罪得罪神。
      從耶利米先知的預言(耶三一31-34)可以看到律法、恩典和真理的論點(約一16),後來希伯來書又兩次提到這預言(希八7-13;十16)。這預言談到新的約會代替舊的約。舊的約是與律法有關,是神藉著摩西所賜予的,就是拉著他們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新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里面,寫在他們心上。所以兩約的差別在于:一個是外在的,一個是內在的。 
      新的約有兩方面的重點:首先,基督來是要拯救我們脫離罪。那些相信他的人就不會在罪的權勢之下。這就是基督所帶來的恩典(羅六14-15)。藉著圣靈,神用他的話使我們得自由。這就是他所帶來的真理(約八31-32;林後三17)。在耶穌基督里,藉著圣靈的內住,我們就能夠守全律法,正應驗了耶利米先知所預言的。 
      在希伯來書很明顯地告訴我們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希十1)。作者在這裏特別提到舊約祭司制度是個影兒,藉著這制度能使百姓的罪得到赦免。當基督獻上自己,成為完全的祭物,就成就了律法所規定除罪的要求。當基督來到世上,律法(十誡是律法的核心)還是信徒必須要守的(羅七7-8)。說律法和舊約的教導是影兒就是曲解了基督救贖的工作。不單只這樣,圣經還告訴我們要堅固律法 (羅三30-31),就是神的真理 (詩一一九151)。其實,圣經的真理包含了從祭司制度的建立直到基督把它成全。
      如果我們引用(約一17)作為道理逐漸顯明的理由是不恰當的。舊約圣經有時是以“律法和先知” (太七12;路十六29;羅三:21)來代表全部真理的一部分。基督所帶來的“恩典和真理”是圣經真理的另一部分。 在這過程中, 神顯明了基督如何藉著他在十字架的犧牲來成就律法。實際上,圣經的真理是貫穿時空的。不然的話,為何耶穌對猶太人說,如果你們信摩西(律法),你們也會信我(恩典和真理),因為摩西的書上有指著關于耶穌的話(約五46-47)。如果不是这樣的話,那保羅也同樣訛傳了圣經的真理。因為他說神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必因你得福”(加三8),那福音是律法的一部分(創二二18)。如果我們說律法是個影兒,當耶穌獻上自己產生功效之后,那保羅還要向那些已經得了恩典和真理的人來傳講這影兒的事嗎?
      用胎兒在母腹不斷成長的例子來支持“真理逐漸顯明”的說法是不恰當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在正常的情況下,一個胎兒一定會成長成為一個完全的人。但是在近期的文章中,與我們傳統信仰相違背的真理逐漸顯明的“新道理”是讓人震驚的而且會分裂神的教會。既然基督包含了所有的真理(弗四21),他成就了律法所不能成就的事。除此之外,他還把真理的圣靈賜給教會,那教會的真理還需要逐漸顯明而且需要全面修訂嗎? 
       6. 我們應該讓真理每一個時候都能夠大過先前。
     (加三23)不是真理逐漸顯明的依據。這里所談的是神的救贖計劃從一個階段到另一個階段,最終以主耶穌的犧牲救贖工作來完全。保羅向那些已經離開真理的人說明,靠行律法是不能得救的,他們這樣地想法是錯誤的。因為律法本身不能給予生命,不然義(無罪)就誠然本乎律法了(加三21)。保羅嚴厲地警告那些離開神恩典的人,如果義是從律法來的,那基督就為我們徒然死了(加二21)。保羅接著解釋律法的功用與因信稱義的關系。在神的計劃中,律法的功用是啟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里,(加三25),直到基督為我們代死。
      事實上教會常常鼓勵信徒要多讀經,領受靈糧。讓真理能夠繼續發展,是教會的工作。然而,教會必須采取預防的措施。教會道理的發展應該是建立在原有的基礎上。如果圣經的道理界限沒有設定清楚,那我們很快就會發覺到我們所傳講的甚至會與十誡相抵觸。比如說,我們不但不能相信神是全能的,是無可比擬的,我們甚至會認為他也是有限的。有時候,我們對圣經的解釋可能會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但卻不會造成一些基本道理的動搖。在一般情況下,這些不同的解釋反而是相符而成的。
       7. 真理隨時會改變,你怎麼去固守它?
      要了解弗三4-5,有幾個重點和字句是我們必須要留意的。這“以前的世代”是單指使徒時代之前的世代嗎?如果一個人認為是這樣,那舊約的先知是否知道神要救贖外邦人的奧秘(弗三6)?就如彼得所說,舊約的先知早已詳細地尋求考察那將要來臨的恩典,就是他們所預言的(彼前一9-10)。雖然神在預言中的奧秘不是給當時的先知,但向他們卻是顯明的(彼前一11  )。要知道,他們是舊約的先知。這里的“人(子)”又是指誰呢?很明顯,他們不是屬于信仰團體中的人。因此,凡不在信仰圈子中的人,都不能知道神的奧秘(可四11),無論他是使徒之前或之后的人。另外一個問題是,這些“先知”是指誰呢?他們是在使徒時代講論神話語的人(林前十四3),也包括今天的我們在內,還有舊約講預言的先知(彼前一9-10)。
      根據我們上面所討論的,弗三4-5沒有討論到摩西和舊約的先知對神的計劃是不清不楚的。這段經文談到神的計劃是要讓那些認識他的人,能夠知道,不管他是哪一個時代的人,其內容是外邦人藉著福音,同蒙應許。這里根本就不是說真理可以隨著時間的改變而改變。不然的話,為何保羅說執事的條件之一是要能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多三9) ,而且他還要成就福音的奧秘(西二14)
      論到使徒行傳中发生的--就是有些人坚持外邦信徒要想得救就必须受割礼的事件--不是一件擾亂教會的事情,乃是持守傳統道理的結果。這是強解聖經。在耶路撒冷的會議中的決議,很清楚地告訴我們,這些強調割禮的人是要言语搅扰外邦的信徒,惑乱他们的心(徒十五24)。保羅也用同樣的字句來警告那些在加拉太教會擾亂教會的人(加一7)強調外邦信徒需要受割禮才能得救不能成為改變圣經道理的一個說法。
       8. 你真耶穌教會的道理是不是有限?你絕對不敢說它是完全的。
      我們再細心的看林前十三9。它是否談論真理逐漸揭示的過程呢?這是關於愛的教導。保羅說愛不是一種想法而已,它是一種生活的方式(4到7)。基督徒必須活出基督的愛。愛從耐心開始,以忍耐結束。其中,他談論到,從愛的永恆性來看,方言,預言和知識都是暫時的(十三8)。他以自己為例證,并且闡明,在主的日子未到來之前,追求知識和說預言的工作是繼續的 (9-10) 。
      要了解保羅所談論的‘知道’(9),我們應該以‘神知道保羅’為基礎(12)。 當人不能完全實踐愛時,他對基督的知識(知道)也是不完全的。保羅說他不斷追求靈性的成長(腓三12)。不例外的,這裡他也追求完全認識基督。那‘完全’是指教會或信徒已經達到完全的愛的階段。這就表明基督的豐盛已充滿了信徒(弗三9;四13)。當基督的愛充滿我們,我們就不會說幼稚的話,成為一個行動成熟的人 (12) 。 因此,保羅說信仰團體應以合一的心,來追求體會基督的愛(弗三18)。當教會活出基督完全的愛,信徒必見神的真體(約壹四17 – 18), 那就是基督再臨的時候 。
      教會是不會更改真理的。那救我們的道理模式是不改變的(羅六17),與使徒所教導的確相符合。有鑒於此,教會的教義是完全的。教會對於某些聖經問題的解釋,雖然有時不是很完美,其詮釋不會對我們所相信的教義或一般的道理造成任何的大問題。所以,聯總真理會的存在是為了讓工人能在道理上彼此切磋,盡力排除一些在道理上無害的區別。
      根據希伯來書,當基督來了,所有與法律有關的事都變為完全 (七28;九9,11; 十14;十二23)。在聖靈第二次降臨後,真神再次把完全的真理賜給教會,與早期教會所領受的一樣。既然我們與使徒們所領受的是同一個聖靈,我們所領受的道理模範也就不會超越使徒們所領受的。 終究我們的信仰是建立於他們的教導上。
      以割禮的問題來說明‘道理是逐漸顯明的’是不對的。這問題與那偷進來攪擾信徒的那些人有關(使十五24)。這事情不是關於使徒教會被建立後,所領受的新道理。 這是教會所面對的一個難題,而不是一個支持真理逐漸揭示過程的例子。 同樣,說因信稱義的真理是在教會被建立之後,才賜給教會,是誤解了聖經的教導。 實際上,在保羅談論它之前,因信稱義的真理早已闡明在舊約聖經里 (哈二4;希十一)。
       9. 每個時期他們都有全備的福音
      若沒有基督,律法和律法中的事就不能完全了。基督來到世上是要成全律法。“舊約的福音”是新約圣經的一部分。這样看来整本圣經的兩部分是息息相關的。如果在新約圣經沒有記載舊約圣經預言的應驗,那舊約就不能被認為是可信的。 同樣的,新約的教訓如果沒有舊約的預言就不完全。其中的一個顯著例子就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創二二18)。其中所提到的后裔,根據保羅的說法,這個約是神在耶穌基督里所成就的(加三17)。 他的教訓是有舊約根據的,就好像主耶穌的教訓一樣 (太十五7-9;賽二九13)。這里所談到的重點是基督,他的犧牲不但成就了神的計劃,也應驗了圣經的應許。我們在圣經中找不到任何的蛛絲馬跡,談論到在每一個世代,可以有自己完全的福音,但又跟其他世代完全不一樣。
       10. 我相信得救是一種很大的恩典,不管你是什麼人都可以得救。
      神是愿意人人都得救,但并不表示人人都能得救。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只有信徒能保守在基督了,他才能得救。這也是希伯來書作者所談到的,人要離開道理的開端。這里的重點是要達到屬靈的成熟階段(來六1),就是能夠分辨好歹(來五12-14)。根據希伯來書6:4之下幾節經文,那些被稱為屬靈嬰孩的不一定就沒有真理的知識(林前三1)。這些人曾經是嘗過天恩滋味,又與圣靈有份的人。
        “神為何造善惡樹”的問題,其用意是為了讓信徒對所信的產生懷疑。圣經所給的答案是很清楚的:亞當的跌倒是因為他的悖逆,就是他吃了禁果(羅五19)。神是至高的,他要求人順服他,為了是把恩典賜給他們。神給亞當的指示非常地簡單:“你不可吃樹上的果子,你吃得日子必定死”(創二17)。說問五個傳道會有五個不同的答案這樣的說法,是要欺騙信徒來查考這個問題。這是非常危險的。又會讓我們卷入撒旦是自有的討論中 。
       11.在真理的會議決議:真理一次交付,逐漸顯明; 但是有些人不同意。
      作者說他的論文是聯總所接納過的,但有些人卻堅決反對。聯總的反應是正確的,因為看到有再討論的必要。因為作者所談到的內容與教會所領受的是相違背的,作者主要的內容是真理是可以改變的,而且在每個世代都有完全的真理,在神的全能中,這完全卻是不完全的。這是含混不清的說法。這樣的說法可以讓教會分類,而且蒙蔽了教會所領受的真理。
      在他文章中所談到真教會的教義史必須要謹慎地查清是否真是如此,有一點是必須要澄清的,以一個對真理從無知進入到明白的階段作為神啟示真理的架構是不妥當的。這個階段應該被認為是改正了一個人的認識。圣經也同時談到每當真理被傳講的時候,一定會有人去破壞。這可以從“麥子與稗子”的比喻中得到解釋。這樣的敗壞是每一個神選民的世代都有的。
      說使徒時代的信徒對因信稱義的道理不明白是錯誤的說法。因信稱義的道理首先寫在舊約的圣經當中(來十一章),舊約的信徒也是憑著信心而得救。在新約,因信稱義產生在洗禮當中。其實,稱義是基督救贖的另一種說法。同樣的,得救本乎恩的教導,跟洗禮也分不開。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這就是得救本乎恩(弗二5)。同樣,這也是在洗禮的時候發生的。從這里來看,使徒們不是在談論新道理,他們的教導都是以耶穌基督的吩咐為基礎的。
        “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知道主來。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里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雅五7)。雅各是在教導有關我們跟使徒教會的信徒有著對主再來不同的觀念嗎?答案是“不是”。這里主要的教導是忍耐(五7-8)。那使徒時代的信仰有沒有包括等侯主再來?如果不包括主再來,他們的焦點就會從主的身上轉移到其他的事情上,那他們的態度就會像那不忠心的仆人一樣(路十二45)。聖經說他們雖然死了,他們卻憑著信心望見他們沒有得著的應許(來十一13)。如果舊約的圣徒能看到將來天國的實現,那我們怎能說使徒時代的信徒對于神在不同時代救贖的計劃是無知的呢?畢竟,我們知道舊約的先知實在不斷地查考恩典的來臨,不單是在使徒時代也在我們的時代(彼前一9-10)。無可否認的,他們所查考的救恩工作不是片面的,而是完全的,就是從使徒時代到基督第二次再臨。 
      在神的救恩計劃中雖只有一個獨一的教會。但依據以賽亞書十一章,這教會卻將在神計劃裏的兩個時期:早期的歷史 (賽十一10)及末期歷史 (賽十一11)中出現 。 “在那日” 被兩次提到 。預言中確實的時期未曾說明,但可推測是指新約時代,而且第一次教會出現是在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之後,因為經文上說:“將有耶西的根發生” 。隨後又有第二次教會的出現時期。其次,神的大旗將設立兩次。在十二節提及神將要“向列國豎立大旗” (賽十一11)。這表示神設立的大旗己傾倒了一段時間,否則就沒有再次豎立的必要 。
      教會在這個世代被建立正符合這個預言的實現 。從神的計劃看來,神喜愛人尋求祂,以蒙拯救的旨意是歷代不變的 。尤其是主耶穌昇天之後,教會正是這項工作的先鋒 。固然, 耶穌仍是外邦人尋求救恩的主要對象 。主的門徒在耶穌升天後繼續為祂豎立大旗招聚百姓的工作 。主耶穌在世的工作就是建立教會以呼召,拯救人類“…外邦人必尋求祂,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 (賽十一10) 。保羅引用此一思想,作為日後教會應接納外邦信徒的依據 (羅十五10) 。他聲稱基督將治理外邦人(羅十五12)。只要他們相信耶穌並成為祂肢體的一份子,這正是自古以來所隱藏基督的奧秘(弗三6)。
      藉著聖靈的大能,初期的教會顯現出耶西公義的根及祂的救贖大工(賽十一1)。祂的工作包括選召罪人及外邦人來到祂完全的聖山就是教會(賽十一6; 弗二14)。使徒時代聖靈的大降正為了配合上述預言的實現。
      當主第二次伸出祂的手拯救更多的百姓,末世的教會就在祂的旌旗下,接續使徒教會的工作(賽十一12)。正如主及他的門徒:是一群在祂旗幟之下 (賽十一10) 代表神的人。
      阿摩司先知很早就預言,使徒教會將被再次復興:“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摩九11)。 乍看之下, 此預言似在講重建所羅門的聖殿,但事實上, 隨後重建的聖殿其規模遠不及所羅門王所建的殿那麼堂皇壯麗。因此阿摩司的重建預言,絕不是單指屬物質的殿。
      既然舊約先知的預言常有數層含意。上述預言中的“帳幕”,就應該取靈意上的解釋,乃是指教會。意即“教會”必需重新建造,恢復最初使徒時代的規模樣式。所以當雅各長老在耶路撒冷會議中再次引用這段預言(徒十五19), 認為“教會”應該接納外邦信主的信徒。(徒十五15)這原就是神創世以來永恒的旨意 (徒十五18)。
      阿摩司的預言含有雙層的意思適用於歷史上不同時空裏的教會。第二次聖殿的重建恢復了第一次聖殿的榮耀,正如末世真教會的出現,取代恢復了使徒時代教會的光輝與工作。在使徒時代之前,神未曾在世界設立教會。真教會只有在使徒教會式微消失之後,才會出現。由此可知,阿摩司的預言是關乎末世的。末世真教會重建的目的, 是要讓“其餘的人類 (以色列人以外)”使凡求告主名,尋求祂的人都得救。叫神的救恩能比早期使徒時代的教會更廣澤萬民(徒十五17) 。
      這里我們可以做出一個結論:先知們談到聖殿的重建,使徒們也談到了(徒十五16-17;羅十五10-12),耶穌本身也談到重建聖殿就是他的身體(約二19),我們可以說這樣的道理在聖經是找不到的嗎? 

Friday, December 30, 2016

反思:教會最大的挑戰


反思:教會最大的挑戰
         在每一個世代,神的教會都會面臨惡者連續猛烈的無情攻擊;魔鬼那單一不變的目的,即是破壞神的教會。在使徒時代,無論是教會整體或是信徒個人都曾遭遇一波又一波的攻擊,其攻勢包含了兇狠的言語威脅直至謀害那些宣揚真理的人。
      但是,公然的人身攻擊可能會適得其反,使得受害者團結起來‘反擊’,把福音带到他們所分散的各地。因此,真正可怕且深具破壞性的攻擊,是暗中對思想和價值觀進行破壞,而在基督教的脈絡中,便是對神和教會的觀念和理解進行抨擊。使徒時代的教會所面臨的外部挑戰,包括了道德已腐蝕的社會價值觀、文化的同化以及對抗基督教的哲學影射--希臘羅馬哲學;當信徒的思想被如此有說服力的人為思想體系和學術知識敗壞,並開始將這些與純正的信仰混合時,這些負面影響便擴大。
      這樣混合的攻擊之所以難以防範,主要有兩原因。首先,虛謊被巧妙地參雜在一起,幾乎察覺不出異狀。第二,惡者來自於社群的內部,甚至可能是領導階層本身,而他們在信仰圈中是博得相當高層次信任的一群人。簡而言之,使徒教會有史以來所面臨最具破壞性的挑戰,不是來自於外在敵人的因素,而是來自於內部隱伏的危害。
      一場前所未有的危機
      末世最大的危險就是欺騙。自從成立以來,末世真教會就發現自己不斷地面臨著異教入侵的挑戰。事實上,似乎每十到二十年,教會就會經歷一場大規模的異端攻擊。然而,這些年來,這些攻擊的規模和強度都不斷地在增長。我們應該能夠預想到這種情況將會繼續下去,並且最終會在基督預言的大災難中達到極點(太24)。
      當前不斷圍攻教會的危機是真耶穌教會有史以來所遇到規模最大的異端攻擊,無論在地理範圍亦或涉及的人數上都是前所未見的,並且已經影響到了世界各地的教會;隨著電子郵件和部落格(blogs)等網路工具的使用,其所涉及的人員已非少數。此外,撇開問題的根源不說,已經有許多人聲稱他們是在倡導“新信仰”;更糟糕的是,我們幾乎無法辨別出那些是被欺騙的人。
      大多數接納這個“新信仰”的人,在情感上都歸順著它的請願者(postulator)。在某種程度上,他們認為他們已經獲得了新的啟示,或者是對真理有了新的認識;對他們而言,只有內部人(在他們圈子之內)得以蒙光照明、獲得明白。因此,他們背馳教會的傳統信仰,不願傾聽任何人講說違背他們信仰之事。事實上,他們已決心要傳揚他們的“新福音”,有的甚至似乎已準備好要為他們的“新信仰”“殉道”(就教會除名而言)。
      起源
      撒但自存說於1999年第一次出現在臺灣總會所舉辦的專題研討會上。帶著團結和集體學習的精神,我們都期待著聖經中的真理能有進一步清楚的闡明。當撒但自存說被介紹的時候,討論會的與會者僅僅把它當作單純的研究;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聖職人員和信徒才意識到這個假說的謬誤以及它的含意都直接挑戰著教會的信仰。
      目前國際聯合總會(聯總)已被指責開啟對這一主題的探討。雖然這已是事實,然而撒但自存說的請願者表示,在這個理論第一次公開發表之前,他已經思想這個理論超過十八年之久。雖然很多同工(包括聯總)都給予善意的忠告,要他捨棄這個假說,但是他至今仍舊拒絕聽從任何勸告。這樣的表現已經不只是固執而已了,他深信他所奉行的假說是從天而降的真理,而任何違背這個假說的人都將被他比作是“用腳踢刺”。
      策略
       請願者已採取一切可能的手段來推進他的想法。他的主張一直如此大膽的原因之一,是因他自認為教會中一些最有經驗和任職最久的長老認同並且支持他的信仰。對他來說,既然教會的資深者(“有分量的人”)已經買入了他的想法,為什麼教會,特別是年輕一代的工人,卻不跟著做呢?很顯然的,他的首要策略即是利用支持者的信譽來壓制他的對手。
      他藉著第二個策略——把注意力集中在所宣稱的好處上——來增強上述的策略。正如以上所提,有越來越多的同靈已受到新信仰的鼓舞,因為如同他自己所宣稱的,它為那些所謂源於教會傳統立場所延伸出來的迷惑之事,提供了即時的緩解。
      起初,撒但自存說的請願者在任何所到之處皆宣講這個理論。雖然有些教會試圖阻止他這樣做,但是他不僅拒絕讓步,甚至更加地討論這個新發現的信仰。他的第三個策略即是透過網路空間來提倡撒但自存說:儘管他否認設立網站來推廣其理論。從那時起,他就開始進攻,決心消滅所有的反對勢力。在一篇證道中,他甚至已經說到“與我敵對的,我必與他敵對”的強烈程度。因著他的分裂假說,教會中出現了結黨,而他在這些黨派之間挑起進一步的糾紛,間接地在教會中激起仇恨。
      儘管他的主張已證明與事實不相符合——但是有許多人已經接受了他的觀點,他便開始使用他的第四個戰術來分散模糊焦點,而教會的焦點即是在抵禦他的異端觀點並且使他完全放棄這些觀點。為了將別人的注意力從他的頑強抵抗、拒絕放棄他的假說中轉移,他開始找教會的過失,尤其是那些曾經公開反對其信仰的人。這裡的意圖很明顯——就是放大一個無害的行為或一個微小的過失。他過分地鼓吹這些,其目的就是阻止教會和同靈去信任這些真理維護者的話語。他的打算是,信譽的損失將使一個人癱瘓並且降低這個人的能力,使之無法阻止他到處影響其他人。
      不僅如此,他試圖利用所有可能的方式來癱瘓教會。首先便是批評教會的組織,採用一些負面的例子作為他的證明。他先試圖挑剔一些在組織中使用的章程,其中一個例子就是神權制。當這樣的做法引起眾人的興趣時,他接著便放大系統中不完善之處,使得同靈覺得教會組織即是敗壞進入教會盛行的主要原因,並以為教會組織的存在是不符合聖經的。
      在進一步癱瘓教會的企圖中,他甚至還對個人的誠信展開攻擊。他指責聯總的工人飛行環遊世界,浪費同靈的血汗錢;寡婦的兩個銅板便被調用來“強化”他的指控。他操縱同靈的情緒——這些奉獻怎能被如此浪費地使用?難道他的最終目的是阻止信徒向“浪費”他們錢財的組織進行奉獻嗎?難道他認為切斷教會財政的供給,他就能實現他的目的嗎?
      最微妙的是,他一直在預備一組人馬(即七千人),準備向教會做出最後的攤牌。這完全就是洗腦。該組的成員已不(或不再)相信教會的教導,認為教會已經變得腐敗不堪,而他們現在是末世唯一的真信徒,被委任拯救教會的任務,特要將同靈從敗壞的圈子中拯救出來。他們被不斷鼓舞,要將所有的精力用來抵擋教會;他們蒙受欺騙,甚至不能克制自己在非信徒面前講說教會的不是,並且是公開地進行詆毀。無論是在心裡還是思想中,他們已完全將自己從教會中分離出來。
      最令人震驚的是,他曾公開要求他的聽眾向神祈求直接的啟示。從字面上來看,他們認為神會直接向他們說話以回答他們。在一堂倫敦非洲宣道的培訓課程上,撒但自存說的請願者毫無保留地訓練這些人來相信這樣的事,他甚至公開指出,某一位執事曾有過這樣的經歷。毫無疑問的,這已經不只是人為的工作了,他已經叩入靈界的國度來尋求援助。
      所有這些狡猾策略的運用之主要目的,是為了確保他的信仰能以某種方式偷偷地潛入教會,即使必須藉由走後門的方式。他下了相當的決心要來改革教會現有的信仰;他似乎相信他已經被賦予某種使命要來改正教會的信仰,並且將不惜一切的代價。他已經打定主意要全心全意為其目標而戰,並且已經做好隨時可以犧牲自己的準備。
      真理的含義
      有些方面的真理,教會尚未徹底查考完成,其中一個領域就是撒但的起源。雖然教會認為撒但是墮落的天使,但是教會從來沒有在這一方面被質疑過,也未曾在這方面受過試驗。因著撒但自存說的出現,我們很清楚地看見教會對於某些方面的問題尚未有預備好的答案可以回答信徒。
      因此對於撒但自存說的請願者來說,要移除教會主流信仰的最好方式,便是以攻擊幾乎沒有工人曾經思考過的真理領域來做為開始。接受撒但自存說的採用者一直不斷地提出似是而非的問題和陳述,違背我們的傳統信仰,使聽衆的靈魂感到不安。例子包括:
       1.一個完全聖潔的神怎麼會創造出一個會犯罪的天使?
       2.根據彼得和猶大,如果犯罪的天使已被鎖鏈綑綁,他們怎麼仍然可以自由行動呢?
       3.聖經並沒有指出撒但就是墮落的天使。
      為了鋪路使新信仰被接受,採用者訴諸扭歪神話語的方式。例子包括:
       1.“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參見約壹3:8):為了配合他的思想框架,撒但自存說的請願者聲稱,這節經文中的“犯罪”並不是指“違反律法”;相反的,它是一種存在的模式。也就是說,“撒但是以罪的模式出現”。
       2.自存的概念:撒但自存說的請願者解釋,這一假說起源於羅馬天主教。他聲稱,它較像是一個推理或者猜想,而不是一個明確的聖經真理。然而,這樣的“猜想”實際上已經違背了唯有神是自存的基本教導。
      在教會公開的領域流傳撒但自存說之後,請願者相信,現在雖然倍受爭議,但是經過兩、三代之後,教會將能夠接受它。因此,目前他敦促信徒們採取的做法是“將你所聽到的記在心裡,接下來神會賜你明白”。然而,這是很危險的,因為越是思想一個沒有現成答案的爭議問題,人就越有可能受欺騙。既然撒但自存說的教導是一劑毒藥,如果不迅速處理並驅逐的話,有一天它一定會回來咬我們一口。
      為了進一步複雜化目前已經混亂的情況,採用者相信彼此之間無需教導,因為聖靈會直接教導人,並且引用了看似符合的經文來支持這一說法。然而,藉由仔細的查考,我們便會發現這些不過是斷章取義。但是要緊的是,這樣的教訓可能會導致兩種心態。首先,它可能會切斷同靈聽從教會的教導;其次,它促進了心中的驕傲,拒絕任何不符合撒但自存說的請願者所教導的教訓。
      當我們針對撒但自存說的採用者所提出的問題給予回答時,他們的反應是改變自己的立場,或者直接否認他們有作出、說出某一個特定的觀點!更糟糕的是,他們甚至可能把話塞進那些反對他們理論之人的口中。目前他們用來阻止真理捍衛者提供答案的最新伎倆是,宣告他們中間已有許多人對於了解撒但的起源失去興趣了,所以持續的爭論將會是浪費時間。因此,他們一方面看似已經從這個問題脫離出來,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們卻暗地裡繼續發送文件或者散發誹謗的話,用以建立對他們的支持。
      在整個期間,該群體宣布他們的信仰與教會的主流信仰一致,例如他們聲稱我們都是崇拜同一位神。然而,當我們進一步思考,我們將知道這並非事實。我們都相信神是自存的,但這與相信神是整個宇宙中唯一自存的是完全不同的。很顯然的,請願者和採信他的人一直在使用前面的說法來掩蓋他們也相信撒但自存的事實。
      如同大多數的異端邪說,撒但自存說的請願者之最終目的,即是攻擊教會信仰的核心;在這些攻擊之中最顯著的,即是試圖改變聖靈的教義。然而,如同大家所知道的,這教義乃是教會的生命線。一旦他的跟隨者在教會中獲得了立足之地,他們便會拋棄聖靈的真理;當他們認為他們已經獲得了足夠決定性的會衆來支持他們的意見時,他們便會採取這個步驟。這是惡者的工作,為了動搖教會的根基。
      必須注意的是,講道者有時可能會在證道或在聖經學習的課程中作出不正確的聖經解釋,當“立即”需要一個答案時,講道者很有可能會解釋錯誤,例如聖靈的果子。然而,這與故意偏離真理的根基非常不同。斷然地說人在受洗的那一刻就有聖靈在裡頭,並且以書面形式辯護說理,不就等同在改變教會的真理嗎?值得再一次重複的是,我們相信並且知道“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是藉由說靈言。
      教會行動的含義
      面對教義和信仰的大危機,教會應該要如何應對呢?有兩個主要的領域——教義和組織。
     (一)教義
       1.首先最重要的是,教會必須認清撒但自存說的教導與神的屬性有著直接的危險矛盾。撒但自存說所描繪的神相較於教會的傳統信仰是非常不同的。基本上,它將神描述為一個無情的行兇惡者,為了祂自己的利益而犧牲了無數的靈魂。這顯然與整本聖經的精意相違背。換句話說,教會必須拒絕這種假說,絕不能有絲毫的妥協。
       2.對於所有的同靈,教會責無旁貸要認真做好準備;對於所有關於神的無限和聖靈的問題,教會要提供解答。此外,有迫切的必要來召集一組工人,專門處理信徒所提出的疑問。消極被動只會造成弊大於利的下場,我們越是拖延不採取行動來淨化教會中這些歪曲的信仰,教會將變得越發混亂,許多靈魂在這個過程中將會喪失,而教會也將變得更加分裂。
       3.教會有責任捍衛信徒的信仰。我們不能夠讓兩個有直接矛盾的信仰在教會中並存,每個傳道和按立的工人都應該要探討手上的問題。一方面,這將有助於阻止腐化;另一方面,它將揭示出誰才是一直忠信(或不忠信)於神純全話語模式的人。此外,我們或者能夠從火裡將部份受迷惑的信徒搭救出來,就像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
       4.聯總應該要在主裡鼓起勇氣,連同每個總會和當地的教會,明確地宣告教會信仰的立場,並且採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來保護教會。否則,年輕的一代和初信者將成為我們優柔寡斷的受害者。我們不應該害怕任何報復或攻擊;不管我們喜不喜歡,欺騙將會繼續,而攻擊的程度和頻率也會加增。只要我們已經做好我們所需做的職分,那麼我們接著就應當在禱告中將一切交託在主的手中。
     (二)組織
       除了對教義和它的教導採取堅決的行動外,教會也應該執行組織的改進:
       1.教會必須確保她的工人,特別是全職工人和長老,不會將自己看得高於其他工人。每位工人都必須有機會傾聽他人;換句話說,每位工人都必須安排參加傳道的講習會,讓自己能夠從他人身上多多學習,因為沒有人可以倖免於自高自傲的危險。
       2.教會必須研究現有的培訓系統,因為培訓的方法和重點決定學員的質量。培訓必須將學員紮根於教會的基本信仰之中,裝備他們,使他們願意不惜一切代價來捍衛教會的真理。基本信仰一定必須是他們最熟悉的主題。一旦他們牢牢地立足於純正話語的模式,再加上持續不斷的靈修,只要他們謙卑地查考聖經,他們將能夠在神的話語上得到多多的明白。
       3.教會應該想辦法促進主內工人之間的聯合,提供機會使工人們彼此敞開心胸,為彼此的屬靈健康做持續的檢查。將彼此交織在一起的真理不能夠只當做是一般用來教導信徒的理想,它必須真切的是神的工人所不可或缺的實踐。主的僕人必須常常聚集在一起,為彼此建立更美好的關係,包括互相糾正。
       4.教會必須遵循使徒教會的方向。所有全職工人的主要焦點應該放在禱告和宣道上,任何偏離這條路徑的行為都可能導致靈裡的昏昏欲睡,當軟弱滲透進來,他們便會失去所有為主贏得更多靈命的興趣與熱情。接下來很顯然的,當主所交託的使命無法開展時,工人將失去從聖靈而來的屬靈活力,屆時將無法提起真正的精神來做服事的工作。
       5.教會必須有一個適當的系統來處理叛逆和頑固的工人。此外,教會亦須明確地表達教會的基本信仰是不容更改的。如果三次警告後仍繼續違反,教會即必須採取嚴厲的方法以消除腐敗。
      結論
      這些最近發生的事件整個構成了一個規模空前的危機和挑戰。在主的指引下,我們必須採取積極的措施來捍衛真理和主的羊。如果沒有堅定的行動,整個教會將會在我們發現以前便已發酵。我們該如何面對主,如何交代正發生在祂教會裡頭的事呢?

Thursday, December 29, 2016

關於邪靈一些難解的段落


關於邪靈一些難解的段落
          對於邪靈一般的瞭解是,它不屬神,乃屬於魔鬼。但是最近,一些人卻把邪靈視為神用以管教惡人,一種懲罰的力量。在我們信仰中出現這種看法,促使我們思考當聖經提及邪靈、惡靈、謊言的靈或惡魔,也許不一定指來自撒但的惡勢力。
       這種想法是基於相信撒但是自有的,而不受神任何的管制。持有此想法的原因是因為相信神的創世計劃,就是要毀滅撒但的工作。因此撒但試煉聖徒的信心或撒但按神的指示管教惡人,此類例子是與神的計劃不符合的。
       認為神會利用撒但來完成他的計劃確實是幼稚的想法。
       會有如此錯誤的觀點是因為缺乏對於以下事項的考量:
       1.教會一向持有的觀點是神不會利用撒但來完成他的計劃。相反的,當撒但嘗試破壞神的工作,神的旨意會在更高一層得勝。例如:撒但把耶穌釘在十架上是為了要毀滅他,但神的計劃卻藉著耶穌的死與復活完成。
       2. ‘藉撒但試煉聖徒的信心’是一種不完全的,缺乏詳細分析和說明的見解。這似乎把撒但描繪為神的工具,與神有著士兵與將領之間的關係,負有使聖徒信心完全的任務。對於神可應用任何狀況來完成他的旨意的共識,這種看法似乎太幼稚了。例如在約伯的事件中,神毀壞撒但的詭計以完成他對他僕人的旨意。
       3.在靈界,神與撒但之間的規則有時是超越我們所能理解的。約伯的故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是神主動與撒但談論關於約伯的事。
       4.對於神的智慧,我們的理解是有限的 (賽四十28;詩一百四十七5)。一些靈界的事是我們不能明白的。這種限制是我們必須認識到的。
       5.神的意願總是高過任何過去存在或現在存在的東西,無論是屬天或屬地。神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必定成全(賽十四27;四十三13;四十五23;四十八3;五十五11)。雖然在地上,神的旨意有時似乎被一些不幸的事件、人的軟弱及罪所破壞,但他終究會成全(詩三十三11;伯二十三13-14;但四35)。其中一個例子是約瑟(詩一百零五17)。這個事實也證明他與亞伯拉罕的約必定成全(詩一百零五8         -12)。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擋他的旨意,撒但也不能(伯九12;羅九19)。當一個人無法看出神的旨意將如何得勝時,可以讓我們感到欣慰的是神的旨意其實是多方面、多層次的,只是我們無法看清。
       6.每當一個人遠離神或犯罪,他就會給撒但留地步(創四7;約壹三21)。因此,這罪惡的世界臥在撒但手下(約壹五19)。約翰長老稱撒但為控告者,他晝夜在神面前控告我們(啟十二10)。今天,因為有耶穌贖罪的血洗淨我們,他不能再控告我們了(啟十二11)。但是我們若生活在罪中,神就會把我們交在撒但手中。神不再制約撒但或保護我們。這麼一來,撒但就可以傷害我們的靈命(林前五5;提前一20)。猶大,亞拿尼亞及撒非喇夫婦就是這樣的例子。
       7.我是神,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賽四十五5)。神在此的宣告是非常清楚的。沒有人可以跟神比較,撒但也不能。簡單說,除神以外,沒有任何自有之物,也沒有任何物可以像他如此有能力。對於這點有很多聖經章節,我們在另外一篇文章再談論。
       亞比米勒的故事
       “神使惡魔降在亞比米勒和示劍人中間”(士九23)。
       在士師記中就記載著亞比米勒這個反叛者。因為他對七十個兄弟的惡行,神使他滅亡(九56)。首先,這裏並沒有清楚記載“惡魔”是否來自神的懲罰或是出自撒但。雖然這裏記載‘神使’,但對於一個從不行惡的神,一般認為這裏不應該理解為‘神允許’災難因亞比米勒所犯的罪,而臨到他身上。其實,就是因為亞比米勒的罪,神不再制止惡勢力傷害他。這與聖經整體的教訓及翻譯是一致的。例如:在羅馬書中記載,‘神任憑他們行污穢的事’ (一24,26)指神任憑這些人受撒但的鼓動去做壞事(弗二1-3)。神實行了懲罰亞比米勒的旨意,而撒但則達到了毀壞亞比米勒的靈魂及身體的惡意。
      當神實行懲罰的權威,例如在埃及地頭生的被殺,總是會有很清楚的一套規則,以免無辜的人也受到傷害(出十二21-23)。另一個例子就是神在聖殿裏擊殺惡人。在擊殺之前,神有清楚的指示(結九4-6)。在亞比米勒的事件中,很多無辜的性命喪失了(九25,45,49)。若我們堅持以字面的解釋認為惡魔是出自神,我們怎樣接受這是一個理智的神所會做的事?
      這裏我要稍微離題。神的能力無疑是遠超乎人的,因此認為神可以在彈指之間輕易把亞比米勒毀滅確實是符合邏輯的想法。但神卻選擇了一個在我們看來難以相信的方法來完成他的旨意(九56)。同樣的,若認為因為撒但可以在不受限制(至少一些人如此認為)的情況下遍地遊行,因此他必定是自有的,不受任何神聖權力的管制,是完全錯誤的想法。因為人們會認為撒但若是在神的控制下,神可以隨意把他毀滅。這樣的說法並沒有確實的聖經依據。想想,神為何沒有如此處置亞當與夏娃、該隱或希律呢?或他為何等到挪亞的時代才毀滅全人類呢?萬物不是時時都在他的掌控下嗎?切記!神的方法總是比人的方法更好。他的意念也超乎我們的意念。人對於聖經的解釋、想法與假設絕不能超過神奧秘的範圍。
      大衛及掃羅的經歷
       “神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神那裏來擾亂他。掃羅的臣僕對他說:“現在有惡魔從神那裏來擾亂你。我們的主可以吩咐面前的臣僕,找一個善於彈琴的來,等神那裏來的惡魔臨到你身上的時候,使他用手彈琴,你就好了。”(撒上十六14-16)
        “次日,從神那裏來的惡魔大大降在掃羅身上。。。大衛照常彈琴,掃羅手裏拿著槍。”(撒上十八10)
        “從神那裏來的惡魔又降在掃羅身上(掃羅手裏拿槍坐在屋裏),大衛用手彈琴。”(撒上十九9)
       一些人認為這裏的惡魔是來自神懲罰的力量,而並非來自撒但及他的同盟(撒上十八10;十九9,20)。原因是惡魔‘從神那裏來’。這樣的說法是需要深思的。‘從神那裏來’同樣的不應按字面理解。意思其實只是 - 因為掃羅的固執反叛,所以神在這個時候決定不再保護他。這就是為什麼神的靈離開他,而從神那裏來的惡魔來擾亂他。就如我們已說明,當一個人活在罪中,他與神的關係就斷絕了,因此撒但就有把柄來掌控他的生活。從這段經文中,有幾個要點讓我們看出這惡魔是從撒但來的。
      首先,神權能的懲罰絕不會使一個人像是中邪一樣(十六23)。否則我們就無法依據一套原則,判斷一個人的行為是出自真理的靈或謬妄的靈。
      第二,來自神懲罰的力量不大可能使掃羅心中有謀殺大衛 - 神受膏者,的意願(十八11;十九10)。神到底要懲罰誰呢?神是否是要一箭雙雕?在兩次事件中,若不是大衛身手敏捷,他可能已被殺了。明顯地,有些人會說這是神的保護。那神到底在跟大衛玩什麼遊戲呢?仔細想想,這種說法只會使聖經的解釋更加混亂。
      第三,很難想象神會藉著他的僕人趕出從他而來,在掃羅身上懲罰的靈。掃羅犯了罪,是應受懲罰的。若有這種看法,莫非宣稱神在分裂自己的國度(太十二25-28)。這豈不是像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對神的作為不理解,而譴責耶穌的工作?
       米該雅所看到的異象
       "我看見神坐在寶座上,天上的萬軍侍立在他左右。神說:‘誰去引誘亞哈上基列的拉末去陣亡呢?這個就這樣說,那個就那樣說。隨後有一個神靈出來,站在神面前說:‘我去引誘他。’神問他說:‘你用何法呢?’他說:‘我去要在他衆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神說:‘這樣,你必能引誘他,你去如此行吧!’現在神是謊言的靈入了你這些先知的口,並且神已經命定降禍與你。’(王上二十二19-23;列下十八18-21)
      這是另一個難解的段落。此段記載神允許謊言的靈欺騙,以成全他對於亞哈的旨意。這裏有幾點是具爭論性的。一些人認為這個謊言的靈是來自神,不是來自撒但。原因是這個靈在神的天軍中出現,而且所要進行的工作是神所允許的。對立的看法則認為這是來自撒但的勢力。第二種說法才是正確符合聖經整體的看法。原因如下:
      第一,神與他勝利的天軍從不是欺騙的靈,也從未利用欺騙的手段來完成神聖的旨意。聖經記載神是善的(詩三十四8;八十六5;一百5;鴻一7;路十八19)。神一向會允許撒但傷害那些固執犯罪的人(對於不肯悔改的罪人,他會任憑他們)。在此事件中,神視亞哈為最叛逆的國王(王上二十一25-26),以色列國中最叛逆的王。雖然亞哈王認罪並在神面前謙卑下來,但他所犯的罪所應得的懲罰莫過於死刑(王上二十一19;二十二20)。有時候,神也會允許撒但攻擊他所愛的人,例如約伯。他的用意是要挑戰撒但,讓他知道他對約伯的看法是錯誤的。但是撒但的意圖是惡毒的-他要毀滅。
      第二,撒但出現在天上並不希奇。比如在約伯的事件中,撒但就出現在天軍中(一6)。在啟示錄的記載也一樣,撒但晝夜站在神面控告我們。這是在我們還未被他的寶血洗淨之前(啟十二10)。因此,在神面前的靈不一定是屬神的。在天上對於罪人懲罰的判決是我們絕不能完全明白的。在神與撒但之間是有某些規則的。當神不再與亞哈同在,謊言的靈就可以任意而行,進行破壞的工作。
      第三,有時候撒但只有在神允許的情況下才可動工,特別當其中牽涉到神的選民。其中一個例子是約伯的故事。神必須同意撒但對於約伯所加害的程度,撒但才能行動(伯一、二)。
      第四,聖經記載罪的工價就是死(羅六23;雅一15)。生活在罪中的人是屬撒但的(約壹三8)。對於每個罪人,神必定施與應得的懲罰(出三十四7;箴十一21;十六5;鴻一3)。在亞哈的事件中,他固執違反神的律法,因此神最終任憑撒但處置他,這是合乎聖經教訓的。他使自己不能再得到神聖的庇護。神如此的作為就表明了他的公義。撒但的用意不只是要毀壞他的肉體,更重要是要毀壞他的靈魂。
      這個歷史事件再次讓我們明白神的作為是不能以一些不能理解的聖經片斷來解釋的。神是全能的,他難道不能以一口氣就把亞哈滅絕嗎?他當然可以。但他卻不選擇如此實行審判。同時,只因為我們現今看到撒但有越來越多傷害信徒的舉動,就把他的能力提升到與神同等的地位,比如說他是自有的,這明顯地是不合乎聖經的教導。持有這樣的看法是在降低神的能力。約翰所說的一句具鼓勵性的話就奠定了真耶穌教會最初的信仰 - 因為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約壹四4b)。
      對於埃及的宣判
      “神使乖謬的靈攙入埃及中間,首領使埃及一切所做的都有差錯,好像醉酒之人嘔吐的時候,東倒西歪一樣。”(賽十九14)
      這是對於埃及的一個預言。我們無法確定乖謬的靈是否是一個使者,比如來自神的天使。在漢英文中,‘靈’可被理解為一種想法、態度或意念。在此,神主要的目的是要使在埃及的工作混亂。關於耶路撒冷的災難,聖經記載神使沈睡的靈澆灌在先知及先見的身上(賽二十九10)。基本上,意思就是神不再讓他們有理解他的話的能力,因為他們在神面前心思不正(二十九13-16)。再提及乖謬的靈,意思可能只是神使他們心中混亂,使到他們在埃及的工作無法進行。
      結論
       1.這篇文章所要強調的是查考神話語應有的正確態度。不應先存有一個聖經中毫無有關記載的想法,然後從聖經中尋找一些章節來支援此種假設的觀點。
       2.每當真理以更深奧的程度被揭露,比如七個印的揭開,就更彰顯神無比的權威(啟五12-13)。
       3.神真理的顯明能夠抓住誠心聆聽者的心,熱心地敬拜他(啟五14)。對於那些喜愛神真理的人更是如此。
       4.我們引用來支援我們的教訓的聖經章節必須與教會的基礎相同、相符合(林前三10-11)。
       5.只因為無法深入或輕易地解釋某些教訓,而要修改教會一貫接受的教訓,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彼後三16)。相反的,我們的態度應該是瞭解到,對於一些我們想要知道的事情,我們缺乏見解。或者到目前為止,我們也許只瞭解一部分,但對於起初所知道的 (林前十三12),我們必須毫不動搖地持守到底。
       6.對於撒但的工作,‘神同意’或‘神允許’不應視為上司對於下屬的贊成、批准。這種聖經章節所強調的是神任憑他們去行。結果就是神不再庇護他們免受惡者的傷害。

Wednesday, December 28, 2016

神怎麼會創造輕易犯罪的人類? ----從神的創造來看祂的無限


神怎麼會創造輕易犯罪的人類
----從神的創造來看祂的無限    


      世界上有許多令人疑惑的問題, 大多數至今仍然沒有答案。然而有些問題是因為不相信才有的, 這些問題對相信的人來說, 有明確的答案。 其中一個例子就是宇宙起源的困惑。自從人類開始離開神, 生命的起源就成為一個心智退縮及火熱的話題。推測的答案一個一個變出來, 為的是滿足墮落的心思意念。 它們包括偶然的產生到進化論, 但這些想法都很諷刺地是 “創造”出來排除創造論的。

      對所有正統基督徒來說, 答案是明顯簡單的。 生命的起源來自神。 我們因著信, 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的話造成的。 這樣, 所看見的, 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來11:3) 。我們只須要相信, 就知道是造物者 - 主耶穌將宇宙創造成這個樣子。 這是給我們設定的視野範圍。 超過這個界限, 僅僅是猜測的探索, 就如探索創造的過程 – 如何從無有到完備的創造 - 可能會產生更高程度的懷疑, 以致對神的信靠投上陰影。

      最近, 困擾了過去一兩千年來神學家及基督徒的問題, 又在我們信仰的圈子中被提出來: 完全善良的神怎麼會創造輕易犯罪的人類? 當追究這個爭議, 就會產生更多複雜的問題及爭議。

      它們包括以下的問題(僅列舉幾條):

      1.為什麼神創造不可吃的果子那棵樹?

      2.為什麼撒但可以自由進入伊甸園?  

      3.陰間或地獄的起源

      4.神的兩種層面的旨意 

      5.撒但的起源

       我們要怎樣維護真理呢?

      或者, 對神創造的工作, 尋找更深沉的瞭解,付予更大的意義, 對神的救贖, 祂工作的合理化, 以及對撒但毀滅計倆的屬靈敏銳察覺,算是一種真實的尋求。對某些人來說, 如果不回答這些問題, 會造成他們信仰的破口, 無法立即或容易地修補。 然而,用相反於教會傳統信仰的方式嘗試回答這些問題,卻已經造成許多更大的問題,對神各種特性的所有教訓提出質疑,並重新檢驗那些,主藉著對初期工人的感動,所賜給教會寶貴的聖經觀念。 對後者繼續地尋求是非常的危險。 這會在工人間造成瞭解的漂移 (不確定) ,產生阻礙,區分不同的思想派別。聖經的真理是我們必須用最殷勤地努力來達成並維護聖靈在教會中賜下的合一 (弗4: 3) 。 為了証明在信仰的圈子中有不同想法是正確的,一種簡單的結論就是,引用歷史及現有的例子來說,對聖經的事例有不同的看法是可以的。 的確,甚至在初期工人之間,對聖經爭議有過不同的看法。 然而,他們從未強調他們所主張的才是聖靈感動地唯一真理。 他們沒有到處去強化自己的觀點,認為是教會尋求真理唯一正確的方向。 他們也沒有宣稱下一個或兩個世代後,整個教會將一定採納並張開雙臂擁抱 (接受) 他們的觀點。

      為了要彌合分裂,首先這種分裂本就不應該被挑起,而產生了另一種想法:“舊的和新的真理”是一個,所以是相同的。 這是被設計用來安撫任何 “新的啟示” 所激起的憂慮,而讓他們溫和的反應。 在此提出最糟的局面,這種想法可能會成為容忍所謂 “破天荒”之靈感的理由及辯解,而這靈感是偏離了教會賴以建立之真理的根基。福音對 “舊和新”的解釋向來就是不一樣 (參考: 太9: 17) 事實上,“舊事物” 一直是與罪惡,錯誤及腐敗有關聯 (參考: 羅6:6) 。

      將新和舊的事物合併,結果是破壞的,使未被檢驗過及個人的觀點如同打開水門,讓洪水衝入教會。 真理或純正話語的規模會被模糊甚至消除。 所有的讀經都必須用所謂的 “開放胸襟來得到與教會以前所領受不同的新啟示” 。我們如何解釋保羅要求年輕的工人思想他所說的,使用他的話語作為他們工作及教訓的根基呢 (提後 2:7; 帖後2:15)? 保羅從來沒有過一次告訴年輕的工人要用改變根基的矛盾異論來推敲他的教訓。相反的, 他給了他們明確的指導及教訓。 那三封教牧書信就是好的例子。

      如果這樣的作法在教會盛行,我們要怎樣維護真理呢? 因為老實說,真理是遠遠超過教義的範疇,神話語的規模不能只被限制在教義而已。 整本聖經是合併在一起並互相有關。 例如,假設撒但是自有的,將會自然地導致它具有與神同等的能力來創造它的同夥-鬼魔。 而這種假設是聖經沒有談到的,是不需要的假設。

      固執在這條路線往下直奔會在全球信仰的圈子中製造很難處理的派系之分,並在其間產生緊張。 猜疑和推測將會在任何崇拜中激烈化,尤其像討論到神的全知及無所不在之類的題目時。 這樣的崇拜形式對教會將有兩種深遠的傷害作用。 首先,當這兩群有對立觀點的信徒在聚會中相處在一起時,用靈和真理來崇拜神的環境要素會很快的消失。 其次,在某些教會,為了防止反彈,講道者將會避免談到所謂 “這些人造的敏感聖經議題”,而這本來在以前是可被自由談論的。 隨著時間過去,卻變成不自然,甚至說起來也成為負擔。 並有將這些遺忘或失落在墓穴中的危險。 導致新受洗及年輕的一代遭受損失。

      神的創造單單只是為了摧毀撒但的工作?

      所以,考慮到刪除的危險,我們應當更急迫與清晰來談論神的無限,為我們的教會及信徒提供一個具體的指導方針。 首先,我們從祂的創造之觀點來看。 神在祂每一天的創造之後下的結語是: “神看著是好的”(創1:4, 10, 12, 18, 21, 25) 。 祂工作最後的總結是 “都甚好” (創1:31) 。

      這些是從神口中說出來的話。 神是完全正直的,祂不會扭曲自己的話。 祂對自己所創造的,真實地認定祂所說的。 基於這點,我們可以安全地說祂的創造是完全的。 然而,這種簡單的信仰卻被強烈地挑戰,甚至到了極端: 神完全的創造怎麼可能暴露在撒但的試探時,就成為容易犯罪的呢? 這問題的沉重能夠讓一個人丟掉對基督耶穌的單純心。 看起來這挑戰的嚴重性似乎是有聖經的支持。 伊甸園的悲劇就被用來促成這挑戰。

      這看起來不可反駁的意見,現在產生一個思想學派,從傳統教訓分離出去,主張神創造宇宙,單單只是為了摧毀撒但的工作。 這是宇宙存在的唯一理由 – 宇宙提供了一個善惡之間的戰場。 新的理論暗示撒但被神的完美地釣餌引上鉤,當它想毀壞神的創造,就導致它的敗落。 這被認為是神智慧最深奧的部份,將邪惡從根本完全除掉。 當毀滅的工作完成時,物質的世界不再有存在的需要。 因此席捲離開,出現新天新地。

      這樣的故事情節是一個充滿想像力有趣的作品,但是僅止於此,因為沒有任何聖經的根據。 我們的信仰是基於先知,使徒與耶穌基督,加起來就是整本聖經,而很顯然的,從中找不到任何一點,使這故事情節令人信服的蛛絲馬跡。如果他們都沒有談到這個故事情節,我們自己坦白一點,我們是否自認為比他們 (包括我們的神  - 耶穌) 更會解釋聖經? 甚至耶穌自己在世上時,祂也只說父所告訴祂的話 (約 8:26, 28) 。

      現在我們要回答挑戰,首先留意,當神說 “這是好的”,就真是如此。 看看神如何對待祂的創造,特別是祂的選民,我們看到當人類把 “對神聖威權的順服”擺在生命的首先及最重要位置時,神與人的關係變成不可分離。 事實上,宇宙的存在完全依賴在神所設定的規律。 一個輕微的違反規律會造成無法想像的災難後果。

      耶穌的道成肉身支持這個想法。 祂是我們最好的榜樣。祂在神眼中是完全的。 祂以一個無罪 (好) 的人來到這世上。 然而,祂無罪的狀態必須用祂完全對父的順服來維持,讓祂成為完全的人。這是一個過程。祂的好必須完整發展,藉著對父的旨意順服,達到完全的程度。 “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來5:8-9)” 。 顯然地,有些人會說耶穌在肉身的本質與肉體的亞當有很大的不同。 不過,仔細閱讀羅馬書,可知首先的亞當 (當然是犯罪前的他) 就是將要來的祂 (耶穌)之預像 (羅5:14) 。 如果肉體的本質有根本的差異,那就不須要比較。“預像”可以翻譯為 “形像” 或 “榜樣”。 耶穌取了亞當的形像,就是指受試探之前所有肉身的本質。 亞當犯罪前,他被稱為神的兒子(路3:38) ,與耶穌有著相同的頭銜。

      耶穌在世上的時候,祂擁有依情況考量支持自己肉身需要的意志。 舉個例子,在祂被釘十字架之前的禱告。 祂原本希望選擇免去苦杯。 經過更迫切的禱告, 祂克服了違反聖命的強烈驅使。 在路加的記載,祂被加添力量,讓祂完全,能看透要祂去執行的使命。 如果耶穌屈服於撒但的試探,祂就成了一個罪人,無法完成神的工作。

      如果堅持假設肉身的耶穌有不容易被罪惡影響的本性,那麼祂如何背負人類的罪呢? 背負人類罪孽的涵意就會因而超出人類受苦的範疇及存在的目地。 祂如何能說祂體恤我們,因祂也凡事受過試探 (來4:15)? 畢竟,祂怎麼也不會在試探中失敗啊! 如果祂真人的本質和亞當不同,祂如何替我們的罪而死並嘗死味? 唯一可能的解釋,而這解釋必然是扭曲的,就是祂的死基本上與我們所知道的死亡不同。 保羅必然是可悲的誤解了真理,才會說出 “祂 (耶穌) 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羅8:3) 。 我們難道看不出這種教訓是如何地偏離正道和重要的真理嗎?

      聖經從來就不曾指示,耶穌勝過罪惡是因為祂的人性與我們不同,所導致的結果。 反倒是藉著祂的順從而達成的 (羅5:19) 。 這是人必須扮演的一部份,才能在神裡成為並保持完全。亞當的墮落就是不順從的事例 (羅5: 19a) 。 當然,“好人”亞當的墮落不是因為他所擁有之人的本質所造成的,而這本質是神 “程式設計創造”或 “是不完全的創造”。

      否則,主就會被認為是一位為了達成祂的目地,無情地操縱者。 從神的正直之觀點,如果祂一開始就以程式安排了亞當,祂就沒有理由處罰亞當得罪祂。 事實上,亞當具備一切的能力保守在神裡,他只要不去聽蛇藉著夏娃所講的話 (詩 91:10; 約壹5:18) 。 他被給予抗拒的意志,但是他卻反其道而行 – 不順從就是墮落的真正原因。

       基督在肉身的顯現只是為了除滅魔鬼的作為?

      我們現在轉來解釋基督在肉身的顯現,為的是除滅魔鬼的作為 (約壹3:8) ,因為最近對這段話的詮釋看來是新信仰的一個重點。首先,支持這新教訓的主張是,撒但的存在與神無關。 這信仰有一個潛在的內部矛盾。 如果在兩位自有的存在之間沒有什麼,那麼為什麼在兩者之間有一場進行中的大戰爭? 如果兩者在永恆的過去並存,為何有必要彼此排除? 更嚴重的,這是聖經教導的嗎?

      仔細看看約翰的這段陳述,我們看到他沒有寫出超過人世間範疇的事物或話語。 這段落的焦點在於人與神的關係中要清除罪的必要,還論及撒但所遭遇的,要成為我們的警惕,不要走上它的道路:

       “凡犯罪的, 就是違背律法。 違背律法就是罪。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 在祂並沒有罪。 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 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 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 (原文作種) 存在他心裡。 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約壹3:4-9)” 。

      約翰在此提到兩種存在的型式。 一種屬神,另一種屬撒但。他教導我們,犯罪就是對神 (即:神的律法) 不順從,這是本段落一個重要的訊息。 根據這文意,撒但的工作就是從伊甸園的悲劇開始,導致人類犯罪。 單單引用這句 “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就說約翰寫出宇宙存在之前, 撒但抵擋神的工作,這需要瘋狂的想像力。 基督顯現這概念不只是出現在第八節,而是先出現在第五節,為第八節的解釋設定限制和範圍。 毫無疑問的,經文關心的是撒但設計來引誘我們犯罪的計倆。神在肉身顯現為的是除掉罪 (撒但的工作) 。 如果基督沒有來,就不會有救恩賜給我們。

      約翰給我們的忠告是我們可以勝過罪。 他說我們可以作到,因為我們得到能力,如果順服地允許祂的種子 (道) 留在我們心裡,就可以在耶穌基督裡一直的行善 (約壹3:9) 。 的確,我們藉著練習公義正直,可以得到不同於撒但之很大的差異。 約翰說撒但從起初就犯罪,意指在起初的那段時間的某一刻 (創1:1) ,它選擇從義的道路上脫軌,而這個義是神為所有屬物質和屬靈世界的一切所定的規則。 撒但是第一個違背神的。

      撒但因驕傲而高估了自己,總是認為它比神更強。 撒但是徹底地邪惡及自欺。 它第一個謊話就是欺騙自己 – 它比神更強: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 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約8:44) 。 約翰在此不但說到猶太人固執地背叛,他也關鍵地揭露撒但用謊言欺騙世人,讓他們遠離神,不聽神的話 (約8:45-47) 。 這是自從伊甸園被造後,撒但對人類所做的事。 耶穌從來沒有暗示撒但是自有的。

      神的創造只是為了擊敗撒但嗎?

      這偏差很可能是來自,不滿意教會關於惡之源頭的信仰。 傳統的信仰或許不瑧完全,但這是因為無法對難題面面完備的解釋,也絕對不是對真理的妥協。 問題在於,是否應該採納這種方法,來摒棄教會起先所領受的。 對那些試驗現有惡之起源信仰的某些人來說,似乎他們認為這種觀點將神描繪成無法分辨善與惡。 祂如何能允許在祂控制下的惡繼續犯罪,將世界敗壞到如此可怕的程度? 如果祂對撒但有完全的控制,祂應該可以立刻隨己意將它消滅。 之後這些人就排斥教會現有惡之起源的信仰。 然而,他們最近採取一種溫和改變語氣的方式。 他們說初代工人領受神賜給他們的是有限,對當時的他們是夠用。 當教會在瞭解神的旨意趨向完全時,以前所沒有賜下地更多真理就被揭開。 讓我們溫和地評論這種方式,可以見到這是為將來更徹底不能被接受的說法來鋪路。 現在描繪實際的局面,如果我們不謹慎,這就是異端,分裂和疑惑的開始,讓烏雲籠罩教會,使我們主耶穌用祂寶血贖來的許多寶貴靈魂死亡。

      因為這個緣故,我們應該仔細察驗上述的理論。 否則,當我們最終醒來,才發現混亂,荒廢與敵對,我們將在我們的信仰生活遭受最大的驚嚇。 當我們領悟到的時候,若身處其中,我們的信仰可能完全崩潰。 這理論是違反神一切神性的最糟糕的觀念。 它完全否認神最基本的性情,就是愛。 它將神描繪成無情的行兇者, 為達成自己的目標,損失數不盡祂創造的靈魂,而這理論又說,人類是為了打敗撒但而被帶來存在的。 再者,許多祂來所拯救的人也同樣滅亡,因為他們在試探中墮落。

      正如這理論所提議的,宇宙是一個戰場,是善與惡交會之地。 替神塑造的罪行沒有比這更大的。 因為祂是造物主,祂必然依照自己的形像創造或程式化人類來犯罪,這是不可避免的一定如此。 否則,就不會有基督來為我們的罪而死,最終毀滅撒但和它的工作。這理論導致一個不可想像的結論: 神雖然如聖經所教導地是絕對的善,現在變成一位計劃好允許撒但滲透到祂創造之中的神。 祂直接構想並操縱,使之如此。 神的愛在那裡呢? 祂如何說,祂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3:16)? 保羅如何能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5:8)? 祂的死只不過是一場表演,鱷魚虛假的眼淚。 這把神變成,用病態地預定不計任何代價,來成就祂心中所計劃的事。 這樣一來,人類,尤其是那些被召的,如何在祂眼中成為可寶貴的? 如此,聖經所教導有關祂如何眷顧我們的一切,只不過是一堆謊言而已。

      以下我們舉例說明這種論點的錯誤。 想像一位要求很高的父親帶著他天真的兒子過橋,父親的手錶掉入水中。 接著我們發現兒子被這位要求很高的父親強迫跳入河裡去找回手錶。 然而那兒子遭遇困難將要淹死。 如果後來父親去拯救了他兒子,他會在兒子面前自稱英雄或救主嗎? 顯然我們必定會問: “我們是否一直被蒙蔽在黑暗中,不確切知道神向來作了什麼,或神到底是誰”?

      如果真是如此,那麼神的公義在那裡? 祂在人世間早就計劃好敗壞的發生。 除了這個方法,祂無法戰勝撒但。 為何祂能自稱聖潔的神呢? 矛盾會繼續到可怕的程度,如果我們看看祂的命令,祂在聖經中不斷地指示我們要遠離罪惡,過一個正直的人生,若要在祂的國度有份,這是必須要做到的。 但做到這點有什麼意義呢? 最可悲的是,當我們達不到祂的期望而失敗,而這本是祂計劃好的,祂憑什麼審判我們呢? 這是令人震驚的。

      人類的責任就無法追究,因為在某個程度說來,這是事先就決定好的: 一個固定的方向早已在人類中程式設計好,以致敗壞遲早都會發生。 神為亞當夏娃準備皮衣,不是顯得沒有意義及假冒為善嗎? 我們的存在渺小到只不過是神用來打敗撒但的一個工具而已。 若在過程中壞了一個,祂可以用另一個。 一但破損,刑罰是永遠的。 我們怎麼可能在整個天地的劇情中察覺到神的公義與正直? 這是我們願意去相信的神嗎?

      現在我們應該回到聖經所教導之神的愛。 祂的愛是無條件及純正的。其中並無別有用心的動機。 祂的愛絕對不是操縱而是犧牲的。 祂先愛我們 (約壹4:9-10) ,而在過程中,祂除滅了撒但的工作,所以我們能靠著祂得生。 祂愛我們是因為祂渴望將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 而這罪,不論是直接或間接,都跟祂沒有關係。人類的罪僅僅是因為不順從 (羅5) 。 這是我們要顯出信心之處。 有關罪的教訓不應該超過順從與不順從的範圍來探索。 這包括撒但從起初就犯罪的事實,以及因為不順從神而明顯必然如此的解釋。它無疑地必然違反了天上的規定。

      聖經的真理是簡單明白地。 公義是神的本性。 在祂眼中,對和錯清楚地分別。 若相信在祂公義的核心置入了唯一的旨意,用祂所創造無數生命的可怕代價來毀滅惡,這是完全不可想像的。 當祂立於給了我們指示,而祂與我們犯的任何過錯無關 (傳11:9-10) 的前提下審判我們,才算是真正的公義。 那時,祂將人類責任直接了當地放回我們的肩頭。 而這種概念很符合整本聖經的精神,它教導我們,從起初亞當夏娃要為他們自己屬物質及屬靈的福址負責。 這就是為何給了亞當一條命令,要他負責看守伊甸園。 再者,他也被賜予大智慧,為神所造的一切活物取名。 明顯地,當我們不順從,神才會審判我們。

      兩種觀點的對比

      我們並非不能接受新的事物,將自己自閉於更寬廣之神旨意的觀點之外。 也不是不願放掉傳統的負擔。 兩種理論之間的差異是如此巨大,兩者互相排斥,所以其中之一必須摒棄。 但是如果有人要丟棄我們的傳統信仰而置入新的,同樣讓他打開雙眼正視這個事實: 許多其它的傳統信仰也要丟棄。新的理論影響教會信仰的每一個層面及我們對神的理解。 接受它就是把神一次清楚的旨意及工作攪亂了,並且幾乎與聖經所有的教訓砥觸。

      理論的比較及對照
 
新觀點
 
撒但是自有的 – 沒有任何一節聖經確認這點。 這是純粹基於演繹前提的推測。
 
宇宙被造存在是為了毀滅撒但和它的工作 – 這種觀點將神描素成無情的戰士。
 
新觀點重新定義神的無限,在過程中貶低祂的能力。例子包括,祂不知道發生之前的罪惡。 甚至宣稱讓神知道馬上會有兩隻螞蟻打架是毫無意義的事等等。
 
新觀點否認神的公義,將祂塑造成一位神,事先計劃好敗壞的發生,為了打敗撒但,創造了戰場,就是天地。
 
 
新觀點將神描繪成無情的罪犯,為了推展祂打敗撒但的唯一信念,甚至用自己的創造及祂拯救的人類為代價。
 
新觀點取代了人類的責任。如果撒但可以任意打擊神的選民,叫他們跌倒,這樣神就沒有理由審判他們。
 
新觀點,在經過批判性的分析後,得到這種想法,就是人類的不順從並不是撒但在人世間製造浩劫的主要理由。
 
傳統觀點
 
撒但是墮落的天使 – 約翰說它從起初就是犯罪 (約壹 3:8) ,足夠讓我們知道它是第一個違反神規定的。
 
宇宙是為了表明神的榮耀 (詩 19) 並且特別是為了祂的選民 (賽 51:16) 。 這告訴我們,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
 
傳統觀點認為神知道萬事,不論善惡,發生前或發生後。如果神可以輕易將我們的頭髮都數過,那我們豈不是明白,祂有足夠的能力知道在日光之下將要發生的任何事情 (太10:30; 路 12:7)?
 
 
傳統觀點認為神是公義的。祂審判世界的王 (約16: 11) 。 撒但被審判,意味著它必定違反過神的規定,結局是它將被毀滅。
 
傳統觀點教導我們神是愛。 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祂就先愛我們。 祂為我們的罪,先踏出完整犧牲的一步而死。這是我們聖經教訓的本質。
 
傳統觀點將責任加在我們身上。我們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特別是在我們被給予指示後,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總有一個後果。
 
傳統觀點教導人的順服與神對人的保護有絕對關係。如果我們保守在神裡,除非神允許, 否則撒但不能碰我們 (詩 91:10; 約壹5:18) 。
 
      在基督裡的單純 (純一清潔的心)
      真理的混淆是教會最大的隱憂。 沒有人 (我是指神的工人) 在他或她正確的心態下,希望這事在教會發生。 每一位真誠的工人渴望真理比從前被解釋地更加清楚,然後更有效地告知不信的世界及信仰的圈子。 然而,面對我們的挑戰比過去更大。 信徒們暴露在總是質疑神之能力的世界,提出了成堆更多的疑問。 更不要提那些失落信心的。 許多人真誠地迫切要知道更深入更清楚地真理。 除了更勤勉地查考聖經並對神更尊敬外,對我們所領受的保持單純是往前進步的一種有效方法。 帶著單純的信心加上對神的信靠,我們可以靠著對神的順從攻破一切堅固的營壘 (林後 10:4-5) - 相信神的話。 這種單純對我們是非常重要,可能須要再一次仔細回顧。 保羅對哥林多的聖徒說到在基督裡的單純: “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 (林後 11:3)” 。 他恐怕這種單純的信心被詭詐敗壞了,使被迷惑的人遠離神和信靠祂的話。 使用的例子就是人類墮落的事件。

      為了更加瞭解,我們追溯到伊甸園的詭計。 主對亞當夏娃的命令很簡單明白。主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2:16-17) 。 他們應該接納所傳的命令。 這是在神裡面的單純。 而當撒但帶來動人的建議: “你們不一定死” (創3:4) ,這命令被敗壞了。 單就這個相矛盾的述說本身,本該不會對始祖造成什麼損害。 他們墮落是因為他們接受了撒但的話,這是主從來沒有告訴他們的:  “因為神知道, 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創3:5) 。 當他們同意發現更多有關像神及知道善惡時,他們的單純就變成敗壞了。

      探索惡的起源從來就不是神對祂子民的意思。 整本聖經對此靜默不語,只除了告訴我們撒但從起初就犯罪。 它到底如何犯罪? 同樣的,聖經沒有記錄。 我們藉著神話語的亮光知道善與惡。 這是我們所須要知道的一切。 而遠離罪惡是我們應該作的。 雖然我們有最大地渴望來弄清楚惡的起源,但這超過任何合理地懷疑,這種嘗試不但將我們的信仰放在極大地危險中,也帶給教會和她的成長嚴重損害及混亂。

      在拚命尋找答案時,我們會迷失在過程中,失落我們對耶穌基督起初的信心,如果我們不謹慎,就會被欺騙。 有鑒於此,保守我們在基督裡地單純,能替我們建立根基,來尋找神話語更大的瞭解。 讓我們一起特別為教會中真理的合一禱告。 願神帶領祂的教會,特別是祂所有的工人,憑著在祂裡面的單純信心,明白所有的真理。 阿們。

Tuesday, December 27, 2016

約伯的故事




約伯的故事
      約伯記這卷書記載神與撒旦對約伯的交手。約伯被揀選要經歷最嚴苛的試驗,並且神也對他隱瞞讓他受極大痛苦的真正理由。神讓他承受一波又一波的打擊,不但奪走他肉身上所擁有的一切,這都是他所相信神賜給他的,神也徹底地苦煉他的心智與靈性,深達他的存在與信念。
      這卷書最令人困惑的並不是在於神是否應該允許如此嚴重的災禍臨到一個敬虔人的生命中,而是在於許多人不斷地思考這事件的用意何在。因為此苦楚的嚴重性,許多人認為這故事為虛擬及改編過, 以便強調神的選民對於神的主權應有絕對的順服。另有一些人仍毫不妥協地,持守傳統的看法:神欲磨練約伯,讓他脫離自義的心。這看法是基於約伯對神的作為提出的挑戰(19:6;23:3-4;24:25;32:1)。為了瞭解真相,人們又提議另一種新看法。此看法起源於“撒旦不在神掌控之下”的想法,說明這個故事是神設計以便藉著他僕人約伯的義來勝過撒旦。
      最後的這個看法與傳統看法強烈地抵觸。 此看法的論點在於不該稱約伯是自義的,因為聖經三次提及他是完全正直(伯1:1,8;2:3),他的義能與諾亞與但以理的義相提並論(結14:14,20)。雖然按照這些經節的內容,這看法一開始聽起來具有說服力,但卻沒有加上考量約伯的一生。
       約伯的義
         既然每個人都是生在罪中,約伯也不例外。因此他的義只是相對的,而並非絕對的。與當時的世人相較,在神的眼中他是正直的(1:8;2:5)。因此,他定是有在追求過一個完全正直並敬畏神的生活。他若一出生就是無罪而完全正直,就不必獻上牲畜,更不需要基督來到世上為世人而死了。在舊約時代,人的罪要得赦免必須獻上血祭,他們也必須是持守對神的信心到底的,如此基督寶血潔淨的功效才能藉此潔淨古聖徒(來9:12-15)。
      就如同舊約當代的亞伯拉罕,約伯也必然因信神的應許,就稱為他的義(創15:6)。雖然聖經很少有關他信仰背景的仔細記載,從他常為孩子們獻祭可見他知道贖罪的方法(伯1:5)。除此之外,他定是一位信實的人,才會繼續被稱為正直的。按照羅馬書與雅各書裏的教訓,亞伯拉罕就因為對神的順服被稱為義人。
       1.亞伯拉罕相信神的話(創15:6) 。聖經說什麼?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4:3) 。
       2.他順從神的吩咐為他全家施行前所未有的割禮(創15:6) 。這樣福氣只臨到受割禮的還是也臨到未受割禮的呢? 因為我們說信使亞伯拉罕被稱為義。這如何解釋? 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 不是在他受割禮 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羅4:9f) 。
       3.他既順服神的應許(西11:11f) 。他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 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4:20ff) 。
       4.他順服神將他的兒子獻上(創22) 。亞伯拉罕,我們的父不是在祭壇上獻上以撒時因行為稱義嗎? 你是否看見他的信心與行為相稱,而藉著行為使信心得完全? 聖經的話已實現,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 他也被稱為神的朋友 (雅2:21ff) 。
      約伯是個義人因為他與其他人分別出來, 他遠離惡事 (伯1:1, 8; 2:3); 並敬畏神 (就是說他遵從神的吩咐--參創22:12) 。他在第一章的義乃是在他受試探以先。神最美好的創造,也就是人,在見神面時應是完全正直的。約伯在神與撒旦對質時雖是正直的,但這不能保證他能持續完全正直。他甚至必須在受盡難以忍受的痛苦及被他人誤解之下仍然完全順服神,才能保持正直。
      約伯有犯罪嗎?
      從約伯記第一,二和最後一章, 約伯似乎是個無罪的人,因為神如此地說。然而我們應要察看人生的各個階段,以明白他如何回應神的救恩, 因而成為正直的。約伯的一生也不例外。他在一生中所遭遇的改變,反映了我們為要過一個得神喜悅的生活,必須依靠神與祂的憐憫。  
         1.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 敬畏神,遠離惡事(1:1,8)。這裏所記載的是當約伯正處在平順的時候,尤其他正從神領受福氣之時 (參1:9) ,神保護他,凡事亨通。
       2.神問撒旦說,你從哪裏來,撒旦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神問撒旦說,你曾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你雖激動我攻擊他,無故的毀滅他(2:3) ,這是在約伯已受了第一波的災禍後說的,他仍然忠於神而沒有在話語上得罪神,仍然持守他的純正。
       3.在神與撒旦第二次對話之後,約伯幾乎失去一切,並身上長滿了毒瘡。除此之外還有他妻子慫恿他棄掉神死了算了(2:9) 。他再次沒在言語上得罪神(2:10) ,仍然持守他的純正。
       4.約伯在他的朋友面前為自己的清白辯護時,他回想起他年幼時犯的罪。在他受苦的當兒他想起了以前的過犯。“你按罪狀刑罰我,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 (13:26) 。這裏很清楚地表明了他並不是一出生就是無罪的。他在年幼的時候也犯錯。或許他持續為孩子獻祭,是因為他瞭解少年時期的欲望容易牽引人犯錯,因此有必要分別為聖。他祈求神不要紀念他的罪,赦免他的過犯 (14:16f) 。
       5.在他朋友及他們的指責前,約伯在他的言語上終究失控了。他發覺他的話語就足以在神面前被定罪(9:20) 。他因朋友無理的指責及誤解而發怒,是可理解的(32:3)。他說他們增加他的愁煩(16:2)。更嚴重的是當他急迫地想要向神辯解時,卻得罪了神: 
  • Ø  他發誓不禁止他的口,他靈愁苦,要發出言語,他心苦惱,要吐露哀情(7:11)。他誤認神不理會他的哀求(9:16)。
  • Ø  他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並埋怨神將他帶入世界(3:1ff;10:18-19)。
  • Ø  他求與神脫離關係,求神離開他(10:20f)。
  • Ø  他尋求與神辯論的機會(13:3) 。
  • Ø  他斷定神要撕裂他,逼迫他,向他切齒(16:9ff)。
  • Ø  他責怪神把他交給不敬虔的人,為要使他破裂 (16:11-14)。
  • Ø  他斷定神傾覆他,用網羅圍繞他,神以他為敵人(19:6,11),又逼迫他(19:22)。
        按照約伯所說的,尤其是在以利戶說話前,約伯所說的話清楚顯明他的自義,因為他竭力為自己辯護(32:1)。在他的苦難當中,他並沒有稱神為義,反而用激烈的話語挑戰神,就是他原本所引以為榮又敬畏的創造者 (9:14-20; 10:18; 13:3, 20-15) 。
      這次的試驗暴露了約伯不足之處。他因為無法完全順服而在言語上失控,說了與願相違的話。事實上從他與朋友的交談中,他已經沒有持守他的純正而責怪神了(參1:5, 22; 2:10) ,神在對他的回答中也反映了這一點說, “強辯的豈可與全能者爭辯嗎?” 對於神來說,約伯是在責備造他的主 (40:2) ,他豈可這麼做,他事實上已在發洩悲憤的當下咒詛了神 (40:8) 。

      他被撒旦在神面前提出的試探擊垮了: “他必當面棄掉你…” (1:11, 22; 2:5) 。這就是咒詛的原意。這是他最擔心他自己的兒女會犯的錯(1:5),也是他妻子跌倒的原因 (2:9) 。 這裏咒詛的原文本意是 “帶惡意的祝賀” 。有時,他正確地評論神(23: 13-14; 28:28)。又有時,他竟大聲地向神脫口而出 (7:11; 10:1-3, 20; 13:5; 19:6,11; 23:3-4) 。他的心情混雜,一下稱頌神,一下又責怪神。

      他若在試驗中持守他的正直,只稍微失言,並沒其他惡意,他就不必在神責備他後自責是卑賤的(40:4)。他若持守正直就不必厭惡自己了(42:6)。厭惡自己就是藐視自己並為自己所做和說的深深地懊悔。這是形容自己言語上的錯誤最強烈的字眼。為此,他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42:6)。再者,受造之物怎能指責造他的主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任何器皿(羅9:21)?約伯說了那些責怪的話,難道會使他變成無罪了嗎?

      在這裏我們可按著以下的表格做個小結論。約伯不是一生都是正直的。尤其是在他青年時期,他曾犯罪得罪神(13:26;14:16f)。為了遠離罪,他大幅度地從惡回轉向敬畏神, 神也確認了這一點(1:1,8;2:3)。在這以外,他還常常代他的兒女獻上贖罪祭(1:5)。在他進入這一系列的苦難之前,神稱他為完全正直的。他在言語上的閃失導致他跌倒了。但是因為他毫不保留地懺悔,慈愛的神讓他還原並加倍地祝福他。

      約伯的一生

  1. 年輕時曾犯罪 (13:26; 14:16-17)?
  2. 敬畏神,遠離惡事 (1:1,8; 2:3)。
  3. 遭遇前兩次打擊後仍持守正直 (1:22; 2:10)。
  4. 出於妻子的咒詛,與他的朋友七日不語 (2:9)。
  5. 反駁神和他的朋友 (3-32)。
  6. 以利戶的忠告 (33-37)。
  7. 神揭開他的錯誤 (38-41)。
  8. 他從神的挑戰中醒悟後又成為正直。這發生在他聽從神的命令為他朋友禱告 (42:10,12; 結14:14, 20)。
       約伯三個朋友的錯誤
      我們在這裏開始討論,神斷定約伯三個朋友的議論不如約伯(參42:7,8)。很明顯地,有人推論:既然約伯在議論上超越他的朋友,他怎麼可能在言語上犯罪?

      首先注意神責備的對象是約伯的三個朋友而不是約伯。神所說的是關乎他們議論神的事:“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42:7f)。這些話能否使約伯的話顯為義?

      約伯的朋友以利法對於神至高的權柄是無知的。他將約伯受苦局限於一個原因:就是他得罪了神,因為他相信無辜人不會被毀滅(4:7)。他以狹隘死板的眼光看待神。他憑自身的體驗衡量約伯的情形(4:12-21)。他對約伯遭遇的回應也加重了約伯的苦楚(5:3,27)。對他來說,在神不變的原則下,人一生是不可能兩次遭遇相似的事,雖然遭遇的方式略有差別。

      他錯誤判斷了神在約伯身上所做的。他堅持說沒有人是潔淨的(15:14),他不理會獻祭以贖罪的果效。除此以外,他誣賴約伯行惡事。例如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沒有給困乏的人喝水,沒有給饑餓的人食物,打發寡婦空手回去(22:6-9)。他對於神錯誤的說法有“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你行為完全,豈能使他得利呢(22:3)?一個人的公義當然能為神帶來榮耀。神希望他的選民以公義發光,以此表現出神的神性。這就是為什麼義人挪亞,但以理和約伯被稱為眾人應效法的榜樣 (結14:14,20)。

      約伯的第二個朋友,比勒達與以利法犯了同樣的錯誤。他在兩度的議論當中,長篇大論地講述惡人的結果,斷定不是惡人的約伯為惡人(18:21)。他也應用了許多 假設,自認知道約伯受苦的真正原因(8:5f,18)。從他的話語當中,他認為約伯一定是忘記神了,因此約伯背了與神的約(參詩 78:10f) 。他誣賴約伯藐視神救贖的大能(詩78:42)所以才會遭此下場(8:13ff)。

       比勒達勸言裏最大的錯誤,可能是他對神使選民稱義的誤解及無知。對他來說,一個人無論多努力追求公義,也是無法達到神的標準。他忽略了神藉著贖罪祭贖罪的大能。 “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25:4) 雖然這裏的義是指著與世人相較之下,但這個說法與神在約伯記第一和二章中宣講的是完全抵觸的。

      第三個朋友,瑣法的勸告不多。相比之下,他與約伯議論的較短。總共只兩次(11, 20) 。但是他與其他的朋友們一樣衝動,他不分青紅皂白地憑著自己對神的瞭解來勸告。他為了使自己的論點聽起來更有說服力,他放膽地提升神的慈愛,卻貶低了神的公義,其實他的假設是錯誤的。 “並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他有諸般的指示,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 (11:6) 。他基本上是說神已經不過問約伯的一些罪。他加在約伯身上的懲罰是少於約伯按著他的罪應得的報應。如果是這樣,神豈不是審判不公,成了說謊的。如摩西律法裏說明神不會讓有罪的像無罪的,免去他的罪 (出14:18; 申5:9-10; 鴻1:3) 。

      瑣法這樣地假設真是豈有此理。他所給的答覆是出於焦慮與懷疑(20:2f) 。他假設了一個景況,並假設神如何做出反應 (21:15,23) ,同時將這景況套在約伯身上。他如此的假設將約伯描述成一個壓迫人的,行強暴的人 (20:18f) 。外表看來,他似乎是個很有原則和認識神話語的人。事實上,他誤作判斷,誣賴了沒犯那些罪的約伯,視他為罪人。   

      以利戶是好的嗎?

       如果神毫無保留地責備約伯的三個朋友,對於以利戶呢?要答覆這個問題,我們要先來看以利戶和他說的話。他生為蘭族人,是巴拉迦的兒子(32:2)。他說話的對象是約伯和他三個朋友(32:2f)。但是他針對約伯對神埋怨的話,而不是約伯的處境。以利戶發言之前的引言,說明約伯自以為義(32:1)。這裏實在地記載了被朋友以言語誣賴後的約伯自以為義。

      依照約伯這樣的自恃,以利戶提醒約伯不可說不謹慎和帶傷害力的話:“他自以為義,不以神為義”(32:2)。他暴露了約伯的錯誤。以下有幾個例子:

       1.你所說的我聽見了,也聽見你的言語說,我是清潔無過的,我是無辜的,在我裏面也沒有罪孽。神找機會攻擊我,以我為敵,把我的腳上了木狗,窺察我一切的道路”(33:8ff;10:3ff)。

       2.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我雖有理,還算為說謊言的,我雖無過, 受的傷還不能醫治” (34:5f; 13:18; 27:2ff) 。
       3.
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願約伯被試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神” (34:35ff; 35:16; 7:11; 10:1) 。
      以利戶一方面稱頌神的公義和正直。他為神辯護,糾正約伯在受試驗時萌發對神的誤解 (34:10ff, 31ff) 。最重要的是他的話幫助約伯面對自己話語帶來的後果,讓約伯聽了他 (以利戶) 的話之後能回心轉意 (33:1,33; 37:14) 。從他如何預備約伯進入願意聽從神的狀態,可見他是個誠實人。他說完話之後,約伯保持沉默。之後,神與祂所揀選的,展開了有史以來所記載最長的對話。聖經有好些地方說明以利戶的正直:

  1. 約伯很明顯地,沒有對以利戶指責他對神無理的論斷,做任何的反駁。
  1. 他對約伯的勸勉預備約伯靜聽他受苦的結論。約伯一聽神的話語就無話可說(40:5; 42:3f) 。
  1. 神並沒有像最終責備約伯三個朋友那樣地責備以利戶所說的話(42:7f) 。
  1. 神同意以利戶對約伯說的話。他話中傳達的訊息正符合神的意思。例如他力勸要留心聽神的作為(37:14) 。不出所料,當神向約伯說話時,祂許多時候談論到祂創造的作為(38至40章)。
       若約伯在受試驗時犯罪了,為何他仍蒙悅納?
      在神而言,約伯在還未認罪前犯了自義與驕傲的錯。在神對約伯說的話中,神說約伯若自認能為自己贖罪,就須達成神給他的一個條件(40:14,12ff) 。就是約伯若能制伏驕傲的人,把惡人踐踏在本處,神就認約伯能以救自己。在神眼中,約伯自義,並且強解自己受苦的原因,事實上卻束手無策,不知如何脫離這困苦。

      既然神與以利戶的話都責備約伯,為何約伯的話似乎勝過他朋友們的話? 這是個敏感的問題。神兩次說, “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42:7f) 。這裏所指的不是約伯在神出現前說的那些怪罪神的話。乃是指著約伯論說神的事 (23, 26, 28) 和他自覺卑賤 (40:4) 後所說的話 (42:1-6) 。卑賤是個很強烈的字眼,約伯將它用來形容自己。在極大地懊悔中,他甚至是自我鄙視。在神說完第二段的話語後,約伯說他說的話真是大錯特錯,當時的他迫切地追求悔改 (42:3b) 。這裏表現出他已更加深入地理解神的作為了。

      在他悔改的當兒,神挽救約伯不至於跌倒。英文NKJV版本的聖經清楚地描述他的境況和他與神的關係。他若願意順服神,為他那增加他苦楚,並絆倒他的三個朋友代求,必得神的悅納(42:8) 。當神第一次與約伯的三個朋友議論時 (42:7~8) ,約伯未得到神的悅納。所以聖經才記載 “我將悅納他 (約伯)” 。唯約伯在悔改後願意接受神的指示,神才肯悅納約伯。換句話說,約伯的朋友的獻祭不蒙悅納,只有約伯的獻祭(而不是約伯本身)才蒙悅納。當然約伯必須先用塵土與灰燼來悔改, 神才接受他。

      當約伯的三個朋友聽從神吩咐去行,聖經記載神就悅納約伯(42:9),就是說約伯是完全被悅納後才能為朋友代求。約伯在神使他還原和重新加倍祝福他之前就這麼做了。這是神盼望祂選民在信仰路程中能達到的最高境界的順服。事實上,這是神自起先創造人至今的旨意。

      約伯故事的目的

      這又帶給我們另一個必須回答的問題。神允許約伯受苦的原因是什麼?或神要我們學習什麼教訓?我們知道聖經是要讓我們學習,藉著他們的耐心和安慰,我們可得盼望(羅15:4)。除了約伯記以外,聖經少有記載有關約伯的為人。雖然篇幅裏出現得不多,它們卻可為我們在查考這本書時提供一些點子,讓我們明白約伯記的意義和目的。
 
        神對以西結說的話
      其中雖有諾亞,但以理,約伯這三人,他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這是主神說的。我若使惡獸經過糟踐那地,使地荒涼,以至因這些獸,人都不得經過,雖有這三人在其中,主神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得救,只能自己得救,那地仍然荒涼。或者我使刀劍臨到那地,說,刀劍哪,要經過那地,以至我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雖有這三人在其中,主神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得救,只能自己得救。或者我叫瘟疫流行那地,使我滅命的憤怒傾在其上,好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雖有諾亞,但以理,約伯在其中,主神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得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結14:14-20)。

      這裏提到三個很會禱告的聖徒,他們雖自處在極苦當中仍知道如何為他人代求。約伯就是他們其中的一位。在約伯整個故事當中兩次記載約伯為他人代求。首先是他遭遇試探之前為他兒女的贖罪的代求(伯1:5)。然後是在神指示下為他三個麻煩的朋友代求,他那些朋友不但沒有在他受極端和難以忍受的苦楚時幫他減輕痛苦,反而落井下石,使他無法脫離(伯42:8,10)。

      從神對以西結說的話裏,約伯與其他兩位都被稱為正直的人。這裏所提出的重點是一個人的義對於不願悔改的罪人,是毫無影響與衝擊的。更重要的是他自己必須成為一個正直的人。這裏的正直是指著約伯願意為他的朋友代求的心。就因為如此,他被歸納為三位很會禱告的偉人中的一位。然而,我們都清楚地知道他已先為自己犯的錯悔改了(42:6)。不然他就不會因為對朋友們還存恨惡,竟同意神的命令,且為他們代求。他從為兒女的贖罪代求轉向達到願意為他所恨惡的人代求。這就是他的義。

      雅各的勉勵

      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裏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弟兄們,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當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那先前忍耐的人,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雅5:7-11)。

      雅各的重點可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有關我們建立起信徒,甚至同工之間堅固的凝聚力應盡的本分。以上的訊息是告訴我們不可彼此埋怨。約伯所說的話顯露了言語可能造成的可怕傷害。鑄成約伯大敗的原因只是因為他無法承受朋友們對他的誣告(16:1-3;19:1-3,22)。他在這個過程中犯錯了。對於現今的信徒的教訓是我們若忽視以上的警告,我們就有可能被定罪。要在如此情況下生存需要無比大和持續不斷的忍耐。

      這裏指的忍耐不單是抑制怒氣的爆發。信心是忍耐過程中所生的(雅5:8)。換句話說,一個人經過極度試驗之後在神面前的信心(堅固的心)應該比以前更堅強。這樣便能使一個人在受到言語上極度攻擊時仍然保持堅固的心(參雅4:1,11-12; 5:9)。一個人如何得到堅固的心?在約伯的情況中,自從他聽了以利戶的議論後就從試驗中出來(伯33:1,31; 37:14),這也預備他要聽主的聲音(伯38-40)。存著謙卑的心聽從神的勸告,他能保持堅固的心以至順服神的指示為他的敵人代求,為逼迫他的人更當如此。

      更重要的是在忍耐的當時,一個人所看見的不該是試驗的重擔,反而是神出於愛的心意(雅5:11)。約伯的故事就提供了我們許多的例子。約伯發覺他在任何情況之下都需要神的同在,而他不應該在不瞭解神的情況下說了誣賴神的話 (伯42: 3b) 。約伯一旦順服神,他凡事都能行了。他朋友們說的如重擔的話不再影響他對神的信心,也不能影響他與朋友們的友誼。

      神給約伯榮耀的機會看見祂的赦免(伯42:8,10)。神對於人的整個計畫就是將各人帶到祂面前,因而使人與人彼此和好。在明白神的話之後,他毫不遲疑地拋開他的自憐與自義。神話語的能力能剷除人的缺點,拋開他人的譴責並堅固人的心,使他能以平常安穩的心忍耐度過最困難的情況。

      約伯在面對困苦的危機時,無法接受他朋友們對他的譴責,結果造成他對神提出挑戰。在這裏我們必須澄清一件事。指出約伯的錯誤並不是為了貶低作為聖徒的約伯。相反的,這是為了描述約伯如何因著神的慈愛與憐憫能渡過如烈火的試驗。為了明白他受苦的程度,我們需要將各個約伯經歷的每個事蹟連串起來。

  1. 在第一輪的攻擊中有四個層次的災禍:第一個是示巴人把牲畜虜去,並用刀殺了僕人。第二個是當神從天上降下火來,將群羊和僕人都燒滅了。第三發個是迦勒底人把駱駝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第四個是有狂風從曠野刮來,擊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們就都死了 (1:13-19) 。
  1. 在第二輪的攻擊中,撒旦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2:7-8) 。
  1. 在第三輪的攻擊中,他的妻子再也無法忍受試煉便用苦毒的話叫約伯棄掉神死了算了(2:9) 。
  1. 在第四輪的攻擊中,他三個朋友按著自己的判斷,猜測,經驗與假設誣告他犯罪得罪神(17:6-7; 30:9-10) 。
  1. 除此以外,他被視為被人排斥,在他的家人和眾人當中被藐視(30:1ff, 17-18) 。他在自己的家裏被視為外人 (19:13-15) 。每個人都向他翻臉, 使他迫切地尋找可以靠的人(19:17-20) 。在這一切之上,神又對他沉默,使他的靈魂極度痛苦 (19:21-22; 30:16, 20-21) 。
      這個畫面描述了約伯的韌性與忍耐。雖不知他的苦楚什麼時候能結束,他仍然能夠表現他對於神的無限完全的瞭解,知道神萬事都能做,神的旨意是不能攔阻的。(伯 42:2) 。事實上,神希望祂的選民明白祂是無限的。一個人信心地最高點就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完全順服神。順服是唯一能讓約伯在神裏亨通的道路。最終,他為他的朋友代求表現出他出眾的順服。這是神對他的憐憫與慈愛。
      對神而言,祂是從不敗在任何人之下,尤其對撒旦,祂也是永遠不敗的。勝利是屬於神的。 約伯或許在試驗中失敗了,但神後來使他還原了。撒旦用盡所有的方法要毀滅他。但是神超乎想像的智慧讓約伯知道神對他的旨意之後回心轉意,歸向神: (42:5) 。這句話形容了他在受試探之後的品格。他獲勝的原因在於神的慈愛與憐憫,而不在於他自己的義。我們能夠勝過罪,試煉,甚至撒旦,都是因為神的恩典。在悲痛和失敗時,我們若能回轉歸向神尋求祂的赦免,我們最終能得勝。這就是約伯所得的結局。

      神用祂幫助的手將約伯領至完全的順服,這是有目共睹的。在這過程當中,神多方面地糾正約伯沒發覺的罪 (38:2; 40:2, 7-8)。一個人唯有不論處在多艱難的試煉當中仍能顯出真正的信心,才能保持完全正直。約伯最終脫離並得勝了試煉,他得到了比過去的知識更加超越地對神更好的瞭解。

      撒旦在約伯的試驗裏扮演什麼角色?

      為解答最後的一個問題, 我們不可只用猜測。首先,是誰把困苦給約伯的? 有些人明顯地相信撒旦的工作。有人認為神允許讓這樣的事發生。但是約伯記裏有清楚的章節包括了以上兩個看法。 

  1. 神首先開始與撒旦交談,暗示了即將發生在約伯身上的挑戰,並叫撒旦用心察看正直的約伯(1:6-8) 。
  1. 神再次主動地發起與撒旦第二次的交談。這個事件(2:3) 是撒旦在第一次與神交談時向神提出挑戰來伸手攻擊約伯的結果 (伯 1:11) ,並不指著撒旦是主動攻擊約伯,也不代表撒旦可隨意攻擊神的選民。
  1. 神的允許與撒旦是約伯受苦的工作是相互重疊的: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你!主對撒旦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旦從主面前退去(1:10-11) 。
  1. 在第二次的攻擊當中,事情發生的次序也相同:你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你。主對撒旦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2:5-6) 。
  1. 於是撒旦從主面前退出,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2:7) 。在這個時刻,這裏很明顯地是撒旦擊打約伯,使他長瘡。
  1. 神對於撒旦有掌控的能力。在這個情況下,神允許讓試驗臨到約伯。不然作者就不會說約伯的苦楚是出於神了(42:11) 。
      主耶穌受的試探與約伯的事蹟相似。耶穌被聖靈催逼到曠野去受撒旦的試探 (路 4:1-2) 。當然是神允許在肉身的耶穌面對試煉。神掌控整個情況。既然聖經是不會互相抵觸的,約伯受苦的事蹟也一樣。在這兩個事蹟當中撒旦都使他們受到某種程度的傷害 (1:12; 2:6) 。如果撒旦不在神的掌控之下,他大可第一次便傷害約伯的身體。
      在第二次的事蹟中,神不允許撒旦傷害約伯的性命。這是因為撒旦邪惡的提議。人是自私的,為了保存生命,他會放棄一切,包括對神的信心: ‘以皮代皮’ (2:4) 。 撒旦的想法是約伯在生命受威脅時,會轉臉不看神並棄掉神。這裏是要確保撒旦不至不守信用。 這樣,挑戰才會有個結果。 

      我們若假設神無法掌控撒旦的作為,在約伯的故事裏和基督徒對神大能的信心便會產生矛盾。首先,為什麼挑戰的第一部分集中在神在約伯四面圈上籬笆維護他,讓他如此蒙福,不受撒旦的攻擊 (1:9)? 第二,在議論時,神絲毫沒有提到撒旦主動攻擊的記載。我們是完全無法接受神會掩護撒旦隨意傷害神的聖徒這種事。事實上,神應許敬畏祂的人是不會遇見兇惡的 (詩 91:10; 約一 5:18) ,只要我們還保守在主裏。神確實是讓約伯在生命遇見攻擊。第三,撒但若與神有相等的能力,之前的協議就不要了。它既是最邪惡的,他大可隨意傷害約伯。

      在這裏,我們可以肯定地做個結論:神的大能無限地遠超撒旦,神對撒旦及他的行動也有完全的主權。同時神絕對不會利用撒旦來達成祂的旨意。然而,在神所允許時(林前10:13),就是試探臨到時,祂會扭轉情況以至對我們有益,使我們能勝過撒旦,神因此能顯明祂對教會及信徒更深一層的用意 (請同時參看有關試驗與試探之文章)。撒旦扮演的角色很明顯的是要盡所能傷害選民的信心,使他們跌倒,在神面前控告他們。撒旦在驕傲中自視過高,認為自己能勝過神:“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8:44)。
 

Monday, December 26, 2016

神自有的存在







神自有的存在
       要理解在我們知覺範圍以外的事情是不容易的,尤其是那些無法具體化的概念與知識。“全知”就是其中一個不易理解的概念。但對基督徒而言,‘神是無所不知’ - 這個事實,卻一點也不難理解並接受。因為聖經記載神是全能的,而這就意味著神是無所不知的。
      對於聖經所記載 - 神是無所不知 - 這個真理,最近出現了一種新的‘見解’。這个新的理論提倡的是:神只知道所有尊貴的事。這包括義人的道路;義人的行為以及還未行出的事;義人的心思意念以及還未想到的事。但是,該理論的提倡者認為惡人在還未做出惡行之前,神是不知道的。因為在神裡面,一點惡也不存在,所以神是不會知道惡人的心思意念。該假設的基礎是:神是完全善的,因為在他裡頭一點惡都沒有,因此他不可能知道惡事;知道惡事的能力是與神的神性完全抵觸的。
      這種說法對信徒造成無比的傷害,使得信徒因此感到混亂。一些人認為這種‘領悟’能讓我們看到神其實並非那麼有能力。一些靈性不成熟的青年及工人甚至無知地認為能藉以讓自己從真耶穌教會的傳統教訓(他們聲稱很多教訓源自羅馬天主教)得到解脫。其餘的人,則認為這是真耶穌教會的一個新紀元。瞬時間,真耶穌教會裡似乎出現了很多不同的信仰。難道神是使人混亂的神嗎?他真是以這種方法向教會揭露他寶貴的真理嗎?
      平心而論,這種理論還未經過深思熟慮,也未經過深入討論,但卻已‘廣傳各處’。
      現在已是時候,我們應該應用聖經的話語-我們信仰及理念的標準-來驗證這種說法。我們必須以平靜、禱告的心來處理這個事項,讓聖經指示我們。我們先由神的自有永有開始談起。
       ‘YHWH’ 是神的總名稱。該名稱來自希伯來文動詞 ‘就是’。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六2-3)。這句話是從希伯來文 ‘ehyeh asher ehyeh’ 翻譯過來的。其基本概念就是 -‘獨立存在’。這句話確定 ‘神是’,神是至高的,超乎其他所有萬物。這獨特之處就在於神的存在是自有永有的。
      在一些英文譯本,如RSV,KJV及NKJV,‘YHWH’ 被譯為-主(LORD-全大寫)。當英文字眼‘主’的第一個字母是大寫(Lord),指的就是 ‘Adonai’ 。為了區別這兩個詞,該文章會按以上規則來應用這兩個詞。以下說明將能闡明神獨立存在的特質。
        ‘神是全能者’
       這個概念來自聖經各處的啟示。主(LORD)是永遠的自存者。他是,因為他是。他被稱為全能者(出六3,得一21;珥一15;林後六18;啟一8;四8;十一17;十五3;十六7)。神是 ‘全能’ 的。這就顯明了一個真理 - 神本身就是完全的,他的能力是無所能比的。以下是一些例子: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神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十七1)。“你們要哀號、因為神的日子臨近了。這日來到、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賽十三6)。“我未見城內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 羔羊、為城的殿 ”(啟二十一22)。
      神無論要做什麼,都必成全(賽十四27;四十三13;四十五23;四十八3;五十五11)。神所計劃要行的事,絕沒有人能改變或阻擋:“。。。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 (賽四十三13c;列上八24-26)。以屬世的角度來看,有時神的旨意似乎因一些不幸的事,因人的軟弱或因罪惡而受到阻礙,但神最終仍然能夠完成他的旨意(詩三十三11;伯二十三13-14;但四35)。其中一個例子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屬肉的猶太人違背了神,但是神卻祝福了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神的旨意因此就成全在外邦信徒的身上。撒旦的工作能夠毫無阻擋地完成嗎?他要毀滅神國的計劃已被破壞了。他最終會被扔到永遠的地獄(啟二十10)。
       宇宙的創造
      聖經中有各種例子顯明了神的自存特質及神無法測度、無人能比的大能。他以言語,從無創造出偉大的宇宙。同樣地,他藉言語托住整個天地(彼後三5-6)。宇宙的創造不但顯明了神的全能,更重要的,這清楚把神與其他萬物區別開來 (詩一零四2-5)。以賽亞說,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四十22)。
       “我-YHWH是創造萬物的、是獨自鋪張諸天、鋪開大地的。”(賽四十四24)。
       這樣的至高、能力、自存及無限有誰堪比呢?除了創造、成全一切的全能者,別無任何人可以自存。
       “我是神、再沒有別神。”(賽四十五18b)
       沒有任何人能夠創造宇宙(賽四十五18a)。這也就是為什麼主說他是唯一的創造者(賽四十五18a;四十八12-13;耶十11-13)。說撒旦是自存的,就等於說他有能力創造宇宙。這樣說就是在藐視、褻瀆神,使神成為說謊者。
      "我是神、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你雖不認識我、我必給你束腰、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我是神、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賽四十五5-6)
      聖靈啟示耶利米明白其他的神,包括撒旦,根本沒有能力創造宇宙萬物,而且若與神相比,他們的能力是微不足道的。他們將受審判(約十六11;使二十六18)將被毀(耶十10-11)。他們不能永遠長存。主必在萬神之上受人敬畏,因為如詩人所說,他創造了天地萬物(詩九十六5-6;歷上十六26)。不要受欺騙。撒旦若是自存的,他早已創造另一個天地。
       生命及靈魂的創造
      神創造中最奇妙的一部分,就是生命的創造。這是人肉眼所能看見的。起初,神從無有創造出生命(創一2)。因此神是生命的來源。生命的創造也讓我們知道神本身就是自有的。神,主(LORD)說,
      “創造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 主神、他如此說。。。”(賽四十二5b)。
      若撒旦是自存的,他肯定會創造很多罪惡的人大大地抵擋神。
      沒有靈魂的存在,人類生命的奧妙就不完整了。靈魂的創造更進一步彰顯出神無法測度的大能。就因為神是自存的,屬肉的人才能夠擁有靈魂的內住。神,主(LORD)說,是他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賽四十二5)。是他讓這一切能夠存在。
       “神論以色列的默示。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裡面之靈的神說”(撒十二1)。
      除了神,還有誰能這麼做呢?這難道不是獨屬主神的自存特質嗎?若說撒旦是自存的,等於說撒旦能夠做主所做的。這實在是荒謬無恥!
      神是 ‘首先的及末後的’
      啟示錄裡有幾句詞句,描述主耶穌為首先的及末後的。其中包括 ‘阿拉法及俄梅戛’; ‘初及終’(一8;二十二13)。‘首先及末後’ 是主全能者的特質(啟一8,17;二8)。這種描述只有一個含意,那就是:唯有主有自存的特質。 ‘我是我就是’ 。這是神獨有的特徵,無人能比。
      神的百姓必須聆聽並明白這不變的真理:
      “我是神、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賽四十八12)
      對於任何人若敢宣稱自己有如此的特質,神提出以下挑戰:
       “。。。誰能像我宣告?”(賽四十四7a – 要明白該問題請看第6節)
      任何人包括撒旦,若宣稱自己是自存的,首先必須能夠將未來的事、和必成的事都說明(賽四十四7b)。在聖經的記載中,除了主的靈以外,沒有任何人能夠對未來的事有那麼準確的預測。既然以上的問題是一個帶修辭色彩的問題,答案當然肯定是 ‘沒有’。我們又憑什麼告訴主他對撒旦的認識是錯誤的呢?難道我們可以反駁神?難道我們是神的顧問嗎?難道我們比神還有能力嗎?
       主是無所能比的
      在聖經歷史中,神有時會對選民所犯的錯提出挑戰,比如當他們遠離神時(賽一2-3)。為了把自己與其他萬物清楚區別開來,神常常會提出挑戰以重申自己是無所能比的至高者。這是為了確定並顯明這自存的特質唯存於神本身。單在以賽亞書裡,神至少三次向選民提出如此的挑戰,以清楚把自己與其他萬物區別開來。
      你們究竟將誰比神、用什麼形象與神比較呢?”(賽四十18)。
      這裡,以賽亞先知受聖靈感動,明白主與其他萬物根本不可相提並論。神奇妙的作為(賽四十3-4);神不變的話語(賽四十8);神於錫安的作為(賽四十9-11);神無比的大能(賽四十12-17)- 神的這些神性有誰堪比呢? 
       “你們將誰比我、叫他與我相等呢。”(賽四十25)。
       以色列的聖者於此親自提出了挑戰。當神的任何特質、美德被人拙劣地模仿或宣稱自有時,神當然會感到悲傷。雖然神在此提出這個問題是為了要讓人們看清偶像的無用,但其中的含意卻是深遠的。這牽涉到偶像的潛在能力,也就是撒旦本身。當撒旦工作的時候,偶像就會顯得非常有能力。那麼撒旦是否與神持有同樣的特質呢?當然沒有。神創造宇宙之能力就彰顯出他深不可測的智慧(賽四十26,20)。
       “你們將誰與我相比、與我同等、可以與我比較、使我們相同呢?”(賽四十六5)
      這是神第三次提出這樣的問題,讓我們看到神多麼關注此事 - 就是神的百姓把他與其他萬物看為同等之事。 謹此,神向他們宣稱 ‘我就是神’ (賽四十六6),是無所能比的,神自有的特質更不用說。一些人也許會爭辯說神是藉這些問題,揭露偶像的無用(賽四十六6-7;耶十6)。但是我們必須有深一層的理解,要知道該問題的含意不只限於屬肉的偶像與神之間的區別,而是有更深一層的含意。因此主說“。。。因為我是神、並無別神、我是神、再沒有能比我的。”(賽四十六9b)。
      詩人說,“主阿,諸神之中沒有可比你的”(詩八十六8a,9-10)。詩人清楚明白以上所提的問題指的不只是屬肉的偶像,真神也是向其他的神包括撒旦,提出挑戰,因為主的作為是無人可比的,比如神創造的宇宙(詩八十六8b)。這就是以色列民信仰的基礎-在神以前,在神以後別無可比的。這樣的宣稱乃是出於神自存的特質。
       又明白我就是神、在我以前沒有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賽四十三10b)。
       這句自我宣稱的話再次確定沒有任何人能與神相比。
       “在天空誰能比神呢 .神的眾子中 、誰能像呢 。”(詩八十九6)。“萬軍之神阿 、那一個大能者像你-YHWH ”(詩八十九8)。
      這個挑戰是兩個層面的。一個是屬靈的層面,另一個則是屬肉體的層面。而對於這兩個層面,答案都是一致的,那就是-無論在任何一方面,都無人能與神相比。對於神能力的質疑,答案也是相同的-無人可比。
      在古聖徒的心目中,他們早已深深明白神是無人可比的。對於神的獨特神性,聖徒從無質疑過。其中包括,摩西(出十五11;申三十三26-27),大衛(撒下七21)及耶利米(耶十6),他們都知道沒有任何人能夠與主相比。我們呢?我們是否宣稱撒旦是自存的,而因此與這些聖徒有相抵觸的信仰?
       神聖的拯救能力
      主不但是宇宙的創造者,也是所有信賴他的人的救主。無人可以像主這樣拯救人。就如妓女喇合所說,聽到以色列人過紅海的事件,迦南人的心就徹底消化了(書二9-11)。神在眾人民中所行的奇妙作為讓他在萬神之上受人敬畏(詩九十六3-4)。
       “惟有我是神、除我以外沒有救主(賽四十三11-12;四十五21b-22)”。“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 、我就是主你的神 、在我以外 、你不可認識別神 、 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何十三4) 。
      今天,既然主耶穌已藉他奇妙的恩典拯救我們脫離罪惡,難道我們不該把這自存的榮耀全歸主嗎?他不但拯救人,他也不允許那些蒙他拯救的人從他手中被搶去。顯然地,我們所需要做的,就是要過一個無罪的生活(約壹五18)。我們要知道,一切都是神所做成的:
       “自從有日子以來、我就是神.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手”(賽四十三13b)。
       神的無所不知
      既然神是全知的,要明白神的知識是無限的就一點都不難了。若他能夠知道世界的命運,還有什麼他不知道的嗎?在世界上,有誰能預測世界將以那麼可怕的方式結束?這是前所未有的。啟示錄的記載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耶穌讓約翰看到清晰、細膩的異象,讓他知道即將發生的事(啟一1;二十二6)。更奇妙的是,主對於撒旦的工作之描述,更是無人能給的(但八10-13,23-26),無論是撒旦在世界上的工作(太二十四;可十三;路二十一;啟十三及十四)、撒旦在教會裡的工作(賽六十六7-9;啟十二13-17);或是撒旦最終的命運(啟二十10)。
      我們該不會認為撒旦能夠測度神如神知道他的一切吧?
      神讓以賽亞有見識,能夠明白神的知識是無限的。從起初,主就可以宣稱最終將發生的事情,從古時他就已知道還未成就的事。他說 ‘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四十六10)。毫無疑問的,這裡的 ‘事’包括好事與壞事。潛在的原因非常簡單。 ‘我的籌算必立定’ 不但在蒙神拯救的人身上會應驗,這也是要警告那些不屬神的人,所有的事在他們還未行出以前,神已經都知道。就如神清楚指出他能 ‘在末後宣稱起初的事’。這是神兩次強調自己是獨立自存者後所說的,“因為我是神(自存者)、並無別神、我是神(自存者)、再沒有能比我的。”(賽四十六9b)
      若我們敵人的一切事神都已知道,顯然地我們可以從而推測,對於惡人的事,無論是已謀算或還未謀算的事,神也都知道了。其中最明顯的例子就記載在詩篇。詩人被聖靈感動而清楚明白惡者的計謀將如何實現在耶穌身上(詩二3;路十九14;賽五十三)。還有一個例子能夠證實這種說法是正確的,那就是大衛所說的:
       “主要笑他 、因見他受罰的日子將要來到 。惡人已經弓上弦 、刀出鞘 、要打倒困苦窮乏的人、要殺害行動正直的人 。”(詩三十七13-14)。
      主已預知惡人的滅亡,就如他知道完全人的日子(詩三十七18)。顯然地,惡人在還未謀算或行出任何事之前,主已都知道。神所能看到的,與我們所能看到的有很大的差距。對於未來將發生的事,無論是使人鼓舞或使人灰心的事,神都確實知道的。這也就是聖經中為什麼記載了那麼多的預言。
      大衛的認識更增強了這種聖經概念。大衛說 - ‘你所定的日子’ - 就是神所預知的日子(詩一三九16,13)。這‘日子’指的是大衛的一生, 也就是所有好與壞的日子。換句話,神早知道大衛是敬畏神的,但偶爾也會犯罪,如他有一次同時違背了三條誡命。
      從神讓以色列民認識他的事上,我們更明顯看出神的無所不知。就如主所說,早先的事他從古時就說明了(賽四十八3),他將告訴他們新事,就是他們所不知道的隱密事(賽四十八6)。隨著事情的發展,主說明了他們是多麼硬心與頑梗(賽四十八4-5),以及在他們還未想到、還未行出、神已都知道(賽四十八8b)。這與主給耶利米的警告非常類似(主警告耶利米叛逆的以色列將在他工作開始之前虐待他)(耶一19;十五20)。
       難道神無法預知尼布甲尼撒會因為驕傲,而受侮辱嗎(但四)?我們已看了很多舊約的例子,現在讓我們看一些新約例子,以看清聖經的連貫性及一致性。我們最常提到的就是猶大的例子。聖經預言猶大會出賣耶穌。有些人爭辯說神事先並不知道猶大將出賣他,他只知道將會有人出賣他。這種論點是不健全的,原因有兩個。第一,神若預知他的死將是一個與他非常親密的人所造成的,他怎麼可能會不知道出賣者是誰?該論點的破綻在其假設中更明顯:惡人在還未謀算任何事之前,神是不知道的。按這種說法,神這個完全良善的神又怎麼知道會有人要出賣他呢?第二,聖經記載,神早已知道(從起初)猶大會出賣他(約六64;二25)。這裡的’起初’是約翰用以形容‘道’ 的自存性,所引用的同一個詞(約一1)。這種神聖的概念證明耶穌本身就是全能的神。這也確定了神的無所不知也包括了他在創世以來就知道猶大將行的惡事。
       為了對付惡者將對彼得進行的無形攻擊,主為彼得禱告,使他不會離棄自己的信仰(路二十二31)。主全然知道撒旦將對他的門徒所做的事。一些人也許會爭辯說,這節其實是撒旦要求神讓他篩彼得。若真是如此,那更進一步顯明聖經的連貫性,也符合約翰所說的,“從神生的。。。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五18)。有神的保護,撒旦不能隨意傷害神的民。
       在保羅到羅馬之前,主吩咐他要趕緊離開耶路撒冷。為什麼?這是因為神早已知道眾人對保羅的見證會有什麼樣的反應(使二十二18)。眾人將無法接受他的見證。難道從這個例子,我們還不能看出惡人在行出惡事前神已知道?
       其實還有無數的例子。。。(撒七14)。但最後,我要引用七教會的例子。在撒旦攻擊示每拿教會前,聖經已清楚寫明撒旦的工作。有了如此的預知,主把信息發送給所有忠心於他的人,讓他們能夠有所警戒,預備應對惡者即將展開的攻擊(啟二10)。主甚至能夠知道撒旦所想的一切,知道他接下來將會如何攻擊教會。難道神不是完全無所不知的嗎?
      既然聖經絕不會有任何矛盾之處,只要有任何相反的問題或例子,都應該能夠找出應對的答案。
       其中一個就是神為何選擇走紅海之路到迦南地,而不是走比較短的非利士地之路(出十三17)。我們知道除了幾個人以外,出埃及的人大多都在路途中滅亡。神之所以不要他們走短路,是因為神知道他們會因害怕非利士人的軍隊而退縮回到埃及去。事實上,後來在往迦南地的路上,他們好幾回要求回到埃及去。這裡,也許看起來如一些人所說,主其實不曉得這出埃及的罪惡世代將行的事。
       但從上下文、從聖經記載,其實有很多章節足以提出相反的說法。我們不可能知道較短的路程(以色列民沒有走的那條路程)會比以色列民所走的那一條路來得更好。因為,這兩則之間並無任何共同點可作比較。在神的預知中,他知道這對他的民有益:神選擇比較長的路程為的是要毀滅埃及人。神這樣計劃,是為了讓以色列民不再生活於欺壓者之下。在出埃及記十四章,神吩咐他的選民要轉回,安營在比哈希錄(十四2),讓埃及人誤以為神的選民在曠野中迷失了。埃及人派出最威武的軍隊來追殺以色列人(十四7-9),我們都知道埃及人最後都淹死了。
      過紅海也是一個盛大的事件。神要藉這個事件消化迦南人的心(書二9-10;四23)。不但如此,這也成為世世代代,神拯救以色列民的記號(書二十四6;尼九9;詩一零六7,9,22;一三六13,15;耶四十九21)。其實還有很多其他章節都如此記載。當以色列民來到西乃山,神就頒布了他的律例典章。在談到曠野的漂泊之旅,摩西說到選民的紅海之行是為了幾個目的: 加添以色列民的信心,並毀滅迦南人(申七17-19);試驗以色列民,讓他們謙卑下來;看以色列民是否遵守誡命;並讓以色列民親身體驗神的庇護(申八)。神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知道惡人的行為。詩人說這個路程是為了要彰顯神的憐憫(詩一三六10-22)。以色列民因為在神面前心不正所以才會被毀(詩七十八8)。神已盡一切所能來幫助他們,但他們卻不肯順從他。
       第二個例子是趕出迦南人之事件。 主已應許他會驅逐迦南人(書二十三4-5;民三十三50-56)。神後來改變主意決定不把他們趕出(士二3,21)。這樣看來,神似乎不知道以色列民沒有辦法驅逐迦南人。要回答此問題,首先我們必須看看神定下什麼條件,要選民符合,神才會把迦南人趕出。神告訴選民他們不能與外邦人有任何關係。他們必須抵抗外邦人敗壞的影響,保守他們的信仰不受玷污(申七)。若選民不遵從,主就不會把外邦人趕出(書二十三12-13),而他們就會被毀滅(申七25-26;八19-20)。第二個條件是,神不會一次把所有的迦南人都趕出,而是會漸漸地把他們趕出,免得野地裡的獸多起來(申七22b)。但是以色列最終必須把他們徹底趕出(申七22-24)。以上所提的條件清楚包括兩個重點:就是他們必須順從神並盡他們的責任。
      結果,選民一開始因為能力不足,無法把迦南人趕出(書十五63;十七13;士一19)。但是,後來當他們漸漸強盛起來後,人數增加後,他們卻不肯把迦南人趕出,反而讓他們做苦工(書十七13;猶一23-26)。相反地,那些信靠主的人,輕易地就把迦南人趕出(書十四6-15)。迦勒及跟隨他的人徹底把當地的人趕出(書十五14)。而事實上,迦勒與跟隨他的人所面對的敵人是巨人,也就是應許之地最強盛的敵人(書十五14)。
      從以上所論,我們清楚知道,並非神不曉得以色列民沒有能力驅逐迦南人,而是在神的庇護中,以色列民沒有完全順從神。神讓他們強盛起來,讓他們在完全毀滅迦南人後,就不會有很多獸居住在那地。他們卻讓迦南人做苦工,明顯違背了神的吩咐。迦南人因此成了他們的陷阱,使他們離開神(士一、二)。以色列民使神毫無選擇,只好按他之前所說的而行:我必不將他們趕出(書二十三12-13)。
      下一個例子,就是神的回心轉意。有時候神會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後悔。比如他在創世記六章後悔創造人,並後悔立掃羅為王(撒上十五11)。因此,有些人提倡說一個人在未謀算惡事之前,神是不知道的。讓我們從整本聖經來明白神的回心轉意。
      有關這方面,聖經應用各種字眼來形容神對人,特別是對他選民的行為所產生的情緒反應。就是‘後悔’(英文用不同的字眼:sorry,repent及relent)。這些字眼用在神身上跟用在人身上意義全然不同。神不像人,他是不會後悔的(撒上十五29)。而且聖經也告訴我們神不後悔也不轉意。
       “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天、也必黑暗.因為我言已出、我意已定、必不後悔、也不轉意不作。” (耶四28)
       論懲罰,每一個罪人都會受到神的懲罰(耶二十16;結二十四14;撒八14)。在這裡,我們需要問一個問題:“若神是不改變的(瑪三6),那他為什麼常改變主意?”在神不變的原則中,神也會按人的行為做出反應。他會按我們的行為而行動。當一個罪人改過自新,神就會改變主意,不執行原本要執行的懲罰(耶二十六3,13;耶四十二10)。詩篇裡有一個很好的例子:
       神按著我的公義報答我 、按著我手的清潔賞賜我 。因為我遵守了神的道 、未曾作惡離開我的神 。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丟棄 。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 。所以神按我的公義 、按我在他眼前手中的清潔 、償還我 。慈愛的人 、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 、你以完全待他 。 清潔的人 、你以清潔待他 乖僻的人 、你以彎曲待他 。困苦的百姓 、你必拯救高傲的眼目 、你必使他降卑 (詩十八20-27)。
       在新約,耶穌也教導同樣的原則。耶穌說我們必須先饒恕人,他才會饒恕我們的罪(太六14)。要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我們不但要求神赦免,同時也要學習饒恕別人。很重要的-我們必須饒恕人,自己才能被饒恕;我們在被饒恕時要饒恕人;因我們已被饒恕,因此要饒恕別人。
       因此,我們所得到的結論是:神後悔的時候,就是因為他對人、對他選民的罪感到極其悲哀。若堅持說人未行出惡事前神是不知道他將作出的行為,我們就會將原本清楚、明了的聖經解釋搞得復雜不堪。原因是神的轉意可以是雙方面的,當一個好人犯罪,神就會把祝福變為咒詛(耶十八8,10;結十八24),當罪人悔改,神就會把咒詛變為祝福(拿三9-10;結十八21)。因此我們看到當一個人回轉,來遵守神的教訓,神就會轉意,按他的憐憫而行(詩一零六45)。相反地,當一個人違背神,神就會轉意,按他的公義而行(耶十八8,10)。
       若 ‘神不知道任何惡事’ 這個假設是正確的,那我們就可推論:有兩套善與惡的知識。神國度中的善與惡與黑暗國度中的善與惡是截然不同的。要驗證這個概念,我們必須回到伊甸園的歷史。首先我們要問的是:分別善惡樹所產生的知識是善的或惡的?是屬神或屬撒旦?
       若答案是前者,那當亞當與夏娃犯罪時,他們獲得了與神同樣的 ‘分別善惡’ 的能力。換句話說,他們的罪,對他們的心思意念並沒有帶來任何傷害,反而撒旦的話似乎因此應驗了“。。。 你 們 便 如 神 能 知 道 善 惡 。” (創三5)。藉著犯罪,他們對神的認識更加全備。這樣看來,人若要得到像神一樣分別善惡的能力,撒旦的‘功勞’ 似乎是不可或缺的。真荒謬!
       而若答案是後者,這就讓我們看到並沒有所謂的兩套善與惡的知識。因為樹是神所創造的(創二9-10)。這只證明了神是知道惡的,比如他從起初就知道撒旦的事。除此之外,若這種知識是屬撒旦的,神為什麼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創三22)。
        若我們繼續往這個錯誤的方向鑽研下去,結果會造成的混亂將是非常可怕的。神是什麼時候開始知道屬於撒旦的惡呢?若他不知道撒旦的惡,又怎麼能在創世前就做好準備來毀滅撒旦的工作?若說神不知道撒旦惡的範圍之內的事,就等於說聖經的某些部分並非神所啟示,因為其中所記載是過去行出的惡及即將行出的惡,尤其是主再臨前將發生事。而事實上,聖經中有很多關於該主題的記載。
       既然善與惡是對立的,若有兩套不同的 ‘善與惡’,那我們必須問的是,撒旦的 ‘善’到底是什麼?是與神相同的或不同的呢?而當聖經教導我們要分辨善惡(希五14),我們能否確定所指的是那一套‘善與惡’ 呢?問題之所以產生,就是因為我們沒有引用聖經根據來解釋神的毀滅行為。神的毀滅不該被視為神的 ‘惡’,而應被視為神在執行公義。
      要進一步揭開該理論之謬論,我們可以從另一個假設的觀點來看。假設神只能預知義人的將來,以下問題將會產生:
        1.義人變惡人。在什麼時候,神開始不知道他的行為?若他後來回轉,神會知道嗎?若在他的生命中,他幾次 ‘進入又離開’ 神的恩典,神又怎麼知道呢?對於這個人,神是否只能預知他生命的某些部分。
        2.惡人變好人。神在什麼時候開始知道他的行為?神是否知道他會改變?若他後來又回到罪惡中,神會知道嗎?
        3.一個事件可能牽涉到惡人及義人的生活。例如,是惡人拈鬮分耶穌的衣服。若該理論是正確,那聖經怎麼能在事情發生以前就預知呢(詩二十二16-18;太二十七35)?
       這種理論限制了神的能力,使信徒懼怕,也使神顯得很窩囊。我們所看到的畫面是:神是充滿著無數的未知及不確定;而且在人類的歷史中,神常常後悔。坦白說,我們又怎麼能把這樣的神介紹給世人認識呢?世界上的問題已經夠多了。我們若如此教導,會毀滅很多的靈魂,並使到教會產生混亂。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這種說法不但對我們自己的靈命有害,對別人的靈命也可能造成傷害。任何聖經的解釋都必須建立在早已奠定的基礎上。我們要學習說聖經清楚指示的,而對於聖經沒有說的要保持沉默。
       神的旨意可以藉各種方法完成
       神的旨意總是高過任何屬天或屬地的。神所要做的事,必定成全(賽十四27;四十三13;四十五23;四十八3;五十五11)。雖然在地上,有時神的旨意似乎被一些不幸的事、被人的軟弱或罪所破壞,但神終究能夠完成他的旨意(詩三十三9-11;伯二十三13-14;但四35)。約瑟就是一個例子(詩一零五17)。這個事實也證明了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絕不落空(詩一零五8-12)。
       另一個難以解釋的例子是以賽亞書中所記載的第一首葡萄園的歌(五1-7)。故事中記載神盡一切能力確保他的愛者能夠結出好葡萄。但結果他卻結出野葡萄。這種描述,讓人覺得神的旨意似乎不一定會成全;看似撒旦能隨意阻擋神的旨意;而且神似乎不知道他的葡萄園不能結出好果子。但我們若整體性地來看這段經文,從中所得到的教訓及概念就全然不同。這個故事中有三個主要的因素:神的作為是顯明的。我們不可忽略人對神的工作應做出的反應。撒旦的工作是隱藏的。在這裡,因為人不聽從神的話,因此撒旦能夠隨意工作。
       整本以賽亞書的主題是:要結出好葡萄。按以賽亞的理解,好葡萄指的就是公平及公義(賽五7)。事實上,從起初,這就是神的意思(賽一21,27)。神的意思從沒改變(賽十六5,二十八17,五十六1,五十八2)。雖然神的旨意似乎因選民的固執而被破壞(賽五十九9,14),但神早已知道這旨意將藉耶穌基督的再臨,藉教會而成全(賽三十二1,三十三5-6)。這就是在我們的時代,藉聖靈的降臨而成全的(賽三十二15-20)。
       但是,還有一個問題:神對屬肉的猶太人之應許又如何呢?因為這首葡萄園之歌是針對他們的而寫的。保羅在羅馬書九章清楚答復該問題:“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 。 因為從以色列生的 、不都是以色列人。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就都作他的兒女。 惟獨『從以撒生 的 、纔要稱為你的後裔 』(羅九6-7)。神有他的辦法能夠成全他的應許,因為他是有權威的神(羅九14-29),能夠隨意揀選猶太人、希臘人,任何憑信尋求他的人(羅九30-33)。在基督裡,他們將結出基督所要的好葡萄。主再臨前,在教會達到成熟的地步時,神的這個旨意將成全。這時神的義必居在其中(彼後三13)。
       現在我們可以做結論:沒有人可以抵擋神的旨意,連撒旦也不能(伯九12;羅九19)。我們必須明白神的旨意是多層面的。這麼一來,當一個人無法看出神的旨意將如何誇勝時,他就可因這樣的認識而得到安慰。
       有什麼事是神無法做到的嗎?答案肯定是 ‘沒有’。耶利米明白既然宇宙是神所創造,在神凡事都能(耶三十二17)。就是神也曾經說過 ‘豈有我難成的事嗎?(耶三十二26)。確實,在神凡事都能,只要事情是合乎他的神性。他能創造生命(創十八14),他能讓死人復活(希十一19)。無論是在聖經時代,或在現今的時代,都有很多的例子讓我們看到這點。更重要的,神早預知他會把撒旦毀滅。這是神浩大的能力。你真覺得惡人在未行惡事之前神是不知道的嗎?為何要藐視神的能力,因而犯罪呢?冒這個險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