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悔改歸向神
2012年3月30日夜晚,15歲的她述說神的感動,神說:「他們二個人沒有聽從我的話,我要出手打他們!當他們痛了,才知道要悔改、重新建立信仰。」
主耶穌是我們的父親,當我們不義,主耶穌必管教我們,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因此,當神寬容我們、給我們悔改的時間,必須把握住這珍貴的機會啊!聽神的話就好了,什麼痛苦也沒有了啊!有什麼難的呢?趁著還有今日,切實悔改,不被罪迷惑而心裡剛硬,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來三13~14),如此好處多多的事,我們為何不趕快做呢?
十多年前,本會姊妹做異夢,見有許許多多的人一一到全能的大醫師──主耶穌的面前,好多的人罹患重病,有的甚至早已病入膏肓,連說話、行走的能力都沒有了,不像個人了!主耶穌看病,只問:「你要不要悔改?」病人說:「要!」病即痊癒,且被安置在另一邊。病人說:「不要!」或搖頭,旋即被四位高大的使者抓住、抬到後頭懸崖峭壁旁,丟入無底、漆黑的洞裏,哀叫、淒厲的哭喊聲:「啊!……不要把我丟下去啊!……」隨著那人形體的猛然墬落漸微弱,悽慘無比!無數的人,一個接著一個被丟進黑洞裏,慘叫聲不絕於耳!
只要願意回答主:「要悔改!」就可免除死刑,且得到健康的身心、非常喜樂!然而,說要悔改的人卻非常少。有人五臟外露、肚破腸流、缺手斷腿、血肉糢糊、全身癱瘓、只剩一息尚存,僅能以頭、手或眼睛等肢體感官表示「要」或「不要」;當神問:「你要不要悔改?」竟然很努力地、極力地、斬釘截鐵地以肢體語言回答:「不要!」硬著心腸拒絕被神醫治的機會?已經病得那麼嚴重、似乎是沒有下一秒鐘的人了,卻仍然不顧惜自己的生命,毅然決然選擇通往死亡之路,何等悲慘哪!
何必跟自己過不去呢?人生很短暫,不要做讓自己後悔的事。
當趁神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祂;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已的意念,歸向神,神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賽五十五6~7)。神指著祂的永生起誓,說:「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三十三11)
人不聖潔,就不能見主的面。換句話說,人聖潔,就可以見主的面!
「認罪」,是指跟神或跟人之間的相處;「互相代求」,就是在靈裏面的代禱。我們或善或惡,將來都在基督面前受審判。
保羅說:「我站在審判死人、活人的耶穌面前來交代你喔!」我們看這句話這樣講,是很嚴厲!但是也是ㄧ種重要的提醒!因為我們將來都是要被神審判,所以我們每ㄧ天要過反省、認罪、悔改的生活。
「認罪」、「悔改」很重要!才能夠做到什麼動作呢?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四8)。因此認罪、悔改的動作,個人這樣做,個人就親近神啦!全家這樣做,全家就共同來親近神!
想到這裏,「彼此認罪」、為什麼一定要做?!因為主知道我們的ㄧ切,我們個人裝做不知道,不代表主不知道!
感謝主!我們有福氣、有主看顧我們,但我們要常常與祂親近、來生活,所以我們必須要常常留意認罪、悔改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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